美国国会博弈“黑石法案”

2007年06月19日14:22  
  “一场危机正在来临。”上周四(6月14日),黑石发起人兼CEO施瓦茨曼(Stephen A。Schwarzman)在纽交所一场会议上发言,中途施瓦茨曼接听了一个电话,随后他对听众如是说,“我们的IPO正在经历一些有趣的时刻。”

  正如施瓦茨曼所言,“国会正在关注一些事情,而对我们这样的公司来说,这不是理想的事情。”

  当日晚,美国参议院金融委员会主席、民主党人Max Baucus以及共和党人Charles Grassley便向国会提交了一份议案,针对上市私人股权公司的有限合伙人身份及其税率问题,要求重新立法。

  该议案提交之神速,甚至没有经过任何听证,令黑石以及其它国会议员大感惊讶。目前,该法案已被华尔街称之为“黑石法案”。

  矛头直指黑石

  从目前已获知的信息看,该议案的主题主要有二。

  其一,Baucus和Grassley认为,私人股权公司在上市之后,就不应该再保留其合伙人制的身份,而应当被当作法人公司来对待,尤其是在税率安排上。

  按照美国目前的税法规定,私人股权公司的股东仅需要缴纳15%的资本利得税,而法人公司却要面临双重征税,即35%的所得税和最高15%的资本利得税。

  其二,该议案考虑的问题还包括,基金经理的提成,是应当按照资本利得税,还是更高的普通所得税缴税。私人股权公司的高管对此表示普遍关注,因为这或许将成为提高提成税率的第一步。

  目前,美国大部分的私募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都是合伙人制,其基金经理可以拿到其管理资产的2%作为提成,这部分按照普通所得税率征税,最高税率为35%;另外他们还可以获得盈利的20%作为提成,这部分按照最高15%的资本所得税率征收。

  沿用了20多年的税法使得黑石的大部分收入不必缴付35%的企业所得税,而其股东则只需要按照他们在公司中拥有的股份,缴纳不超过15%的所得税,这也是黑石坚持要求在上市后仍保留其合伙人制的原因之一。

  有力的对比是,高盛上周公布其第二季度收入为34亿美元,其中缴税11亿美元,有效税率32%,而黑石公布的其今年第一季度收入为11亿美元,但缴税才1400万美元,税率仅1.3%。

  即便是该公司合伙人最终缴结税收,其税率也不及高盛的一半。

  正因为如此,在Grassley看来,“允许一家公司像法人企业一样运作,但不需要像法人企业一样缴税是不公平的。” 

  并且,Baucus们认为,由于“基金经理并不像真正的投资者那样,资金面临风险,”因此,对基金经理的提成只征收15%的资本利得税是不合理的,“最富的人却按照更低的有效税率缴税,是非常不公平的。”

  此前,合伙人制的公司一般都比较小,税务优势因此也不明显。

  议案的赞成者认为,如果一间公司的收入由投资顾问服务和资产管理得来,那么它就不应该继续保持合伙人制,因此黑石应当像高盛和美林等公司一样,以法人公司的身份征税,而不应当比其竞争对手享有更多的税收优势。

  黑石静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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