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将实行集中采购

2007年07月28日02:14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刘墨非

  晨报讯 中国内地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高值医用耗材,今年起将全部由政府卫生部行政部门统一评估、集中采购。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规避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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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力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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