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民政部李学举:自然灾害将纳入民政救助

2007年08月25日09:25  来源: 华夏时报  

  山东华源煤矿发生8·17溃水事故后,抢险工作紧锣密鼓,记者近日就民政救济、保险救助以及慈善立法等问题,采访了民政部部长李学举。

  华夏时报:国家在筹集减灾防灾资金过程中,除了财政,社会捐资占多大的比例?政策性保险何时能进入救灾防灾体系?

  李学举:这实际是一个关于救灾机制框架的问题,可以非常欣慰地说,经过多年实践,现在救灾机制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至于政策性的保险机制,目前还没有引入。但是我们正在与保监会等部门,就险种设计、赔付标准、赔付范围等作研究,目前在福建等地区已经有了试点。

  华夏时报:民间的团体或者企业,如果要参与福利事业,有没有引导性或鼓励性政策?

  李学举: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条例上,对慈善捐赠者有抵扣政策,在今年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把抵扣比例从3%提高到12%,这对慈善事业发展的主体来说,是一个鼓励措施。民政部还设立了“中华慈善奖”,这是一个政府奖项。我们还在加快慈善事业的立法进程。

  华夏时报:山东8·17矿井溃水事故,是生产性灾害还是自然灾害?如果是自然灾害,民政部是否会将其纳入救助项目,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李学举:我和大家一样密切关注抢险进展。经专家组分析,认为这次溃水事故属于自然灾害事故。对于因自然灾害死亡的人员,目前我们还没有民政性补偿。但是我认为,这次山东煤矿溃水事故,对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自然灾害还不一样,因为它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以即使不是生产性灾害,我相信政府和企业一定会向死难人员的家属给予各类抚助金。有一个好消息,就是对因自然灾害死亡的生产人员,我们正在研究给予一定抚慰金。

(责任编辑:范志勇)

(责任编辑:范志勇)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我来说两句
谁在说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全部评论>>
相关新闻/评论
进入民政救助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
热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