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文)

2007年09月17日19:02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后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结合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践,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请将有关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07年9月25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联系方式如下:

  传 真:8610—88061167, 88061504

  电子信箱: ssb@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上市部

  邮编:100032

  附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下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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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购重组

  证监会设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涉重大资产重组须两次发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信息披露

  重大信息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泄露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信披格式准则发布


(责任编辑:谢晓茵)

(责任编辑:谢晓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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