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让工龄“归零”属违法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图)
2007年12月03日07:11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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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期发生了有些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采取辞退员工或者要求员工辞职等做法,把员工的工龄“归零”的现象,引起中国最高立法机关的关注,立法机关认为上述行为违法。
2008年1月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针对一些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予以解释,同时透露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正抓紧制定。
让员工工龄“归零”规避不了义务
对于一些企业利用辞职让员工工龄“归零”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做法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只要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就是连续的,“即使形式上采用"主动辞职"、"自愿协议"等方式改变劳动合同,也改变不了"劳动关系连续"的事实,用人单位也规避不了法定义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对于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搞“终身制”“铁饭碗”,或者认为会使劳动关系僵化的看法,该负责人再次重申,该制度不是“终身制”“铁饭碗”。
该负责人称,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正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最高院也将作出司法解释。 (记者杨华云)
新华网北京12月2日电(记者杜宇)记者2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对于一些用人单位违法裁员、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规避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全总明确表态要坚决制止,并强调要坚决纠正上述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明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该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否会导致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僵化?在该法施行前,用人单位能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该法施行前后,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如何衔接?针对这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
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邹声文)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单位能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有些企业采取辞退员工或者要求员工辞职等做法,让员工的工龄“归零”,这种做法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否会导致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僵化?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后,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如何衔接?在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际,社会各界对上述问题十分关注。
解读劳动合同法(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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