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地下钱庄变成地上银行

2007年12月21日09:59  来源: 和讯网    作者:郭易成

    和讯消息 本网自香港报道,“地下”钱庄的问题,由来已久。一般来说, 它有三种型态,一种是集资放帐式的,另一种是从事内外货币兑换的业务,第三种是两者兼而有之的。这里所指的是以内外货币兑换为主的地下钱庄。

  自内地改革开放以来, 香港与内地之间的往来日益频繁, 港币和人民币的兑换, 地下地上同时存在, 其主要的成因: 一是要突破外汇的管制, 二是赚取汇率的差价。

  第一波的影响,涉及这类地下钱庄的,多为香港回内地的还乡客和旅游人士,主要形式以现金兑换为主,规模较小。

  第二波的影响,是因随著香港工业北移,不少厂家,一为避免汇率的损失(将港币兑换为人民币),二为套汇出境(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遂使地下钱庄的规模日渐壮大,涉及金额动辄数以亿计。有人可能认为大量的现金进出,违反国家法律,风险甚高,而事实上,有些根本就没有风险,因为主客两边祗是对数而已, 具体运作是无须出入境的。

  至于第三波的影响,则是将第一波和第二波模式重叠,既有个人的需求,更有投资的欲望,而且更从香港向内地单向的兑换,演变成两地双向的流动。因为自由行令内地人士较容易来往港澳,而国家也容许游客携带大量的现金出入境,遂出现了一种错综复杂的现象,既有划账,又有现金交易,兼且加上毒品买卖洗黑钱等因素在内,促使此类金融活动变得炽热起来。

  上述的这种金融活动,集中表现在与香港一水之隔的深圳,据说,深圳一地的人民币现金流量占了全国的一半之多,不能说不惊人,但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一点,即此类跨境的金融活动,已从以香港人为主的模式,变成以内地人为主了。

  虽然,此类地下钱庄与洗黑钱不能说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如从它的发展过程来看,却与洗黑钱没有半点牵连。因为洗黑钱是将通过不正当不合法途径而得来的资金变成合法,而此类地下钱庄主要是从事内外币的兑换,赚取手续费或汇率差价,它并不理会资金的合法与否,祗不过为资金的流动提供了一个交易的平台。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把地下的此类钱庄变成地上的银行,本来这些都是银行应该经营的业务。

  正如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日前曾表示,部份跨境金融活动,虽然合情合理,但却不合法。他认为资金就如流水一样,是停不了的活动,当资金流动遇到阻力时,就会绕过阻力,找到自己流动的渠道。因此,他建议,可以用深圳作为试点,研究一些方便两地跨境金融活动的措施。

  其实, 此类地下钱庄之所以有其存在的价值, 其核心问题是: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究竟人民币要自由兑换, 需要什么条件?说起来,也很简单,就是当政者的一个决策而已。事实上, 它跟外汇储备的多寡, 以及经济实力的强弱都没有关系。

  就以香港为例,它的外汇储备有时多,有时少,它的经济实力,以国民生产总值来计,有时高,有时低,但港币从来都是可以与外币自由兑换的。它所实行的联系汇率制度,在世界上已属稀有动物,因为缺乏弹性,无法适应市场的变化,但它的稳定性,又为香港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为国际资金提供了一个另类的资金避难所的作用。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市场经济模式,尤其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更要与国际市场接轨,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已是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了。中国有香港这么一个特殊的经济体系,又有深圳这么一个经济特区,实在应该好好地利用,发挥其桥梁作用。

  任志刚的建议是切实可行的。因为地下钱庄的存在和兴起,必定反映出金融体系的漏失和不足,亦证明有关的金融政策落后于市场发展,而深圳作为经济特区,作为人民币自由兑换的一个试点,可以为早日实现全面的人民币自由兑换,积累经验,培训金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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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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