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耕地占用税平均额标准出台 平均上调4倍

2008年01月16日01:1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贾海峰

  平均上调4倍的新耕地占用税政策将于2008年1月开始实施。为督促各地落实提高耕地占用税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耕地占用税平均额做出了规定,其中上海市45元,北京市40元,天津市35元,成为税额较高的地区。

  北京地税局一位人士告诉记者,2007年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明确各地要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大幅度提高耕地占用税标准,平均提高幅度约为4倍。以北京为例,以前各级耕地占用税平均额约为10元/平方米,此次大幅上调为40元/平方米。据悉,所确定各地耕地占用税标准平均额与当地人均耕地面积等指标有关。

  记者先后咨询了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等多位专家后获悉,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各地耕地占用税平均额指导标准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政策落实,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少征、不征耕地占用税。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通知>制定本地耕地占用税标准,占用林地、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适用税可以适当低于此标准。<通知>同时确定耕地占用税发生时间为用地方收到相关文件或实际占用耕地的时间为起点。

  提高耕地占用税主要为保护耕地,防止工业、房地产业等占用耕地。北京明天地产业务发展总监贾玉鹏表示,提高耕地占用税标准对一些以开发郊区大盘为主的房地产公司影响尤甚。随着城区房价上升,很多房地产项目转向郊区,一些项目经常涉及占用农用地等问题。

  贾玉鹏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认为,2008年起将实施更严格的土地政策,而各地土地价格在经历了2007年上涨之后,部分地区价格开始趋于回归。记者获悉,一些房地产企业已经推迟了拿地计划,2008年1月各地土地市场交易平淡,很多地区地块以底价拍出。

  贾玉鹏说,由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系列税收政策实施,以及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的更严格保护土地政策,很多开发商不能确定以目前的价格拿下土地后,是否能获得预期的利润。

  但是中国税网专家于蕾认为,耕地占用税对房地产开发影响有限,对于铁路、机场等公用基础设施占用耕地影响最大,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少占耕地,或加快开发周期以避免缴纳过多耕地占用税。

(责任编辑:谢晓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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