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新玩法:光线式期权VS蒙牛式对赌

2008年01月16日14:41  来源: 董事会    作者:刘晓忠


  在并购重组方案中,不论是引入侵略性十足的对赌协议,还是略显温和的期权条款,都有利于消除或转移由于当事人信息不对称给并购重组造成的多种风险与成本,从而使得并购重组中的信息弱势方能够最小化最大风险值、最大化最小收益值。然而,对赌协议和期权对当事双方(或多方)都有风险,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场“公平游戏”

  近年来,并购重组在全球遍地开花,客观上促成了并购重组的方式和手段更加丰富多样。综合证券收购、杠杆收购等复杂的资本运作手段成为西方市场并购的常规武器,但就中国市场而言,目前主要还是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等传统的并购方式,采用现金、股票和股票期权、可转换债等金融工具相结合的综合证券进行并购的案例并不多。

  光线华友的并购期权

  2007年11月19日,光线传媒公司与华友控股集团在北京宣布合并。合并方式主要以换股的方式实现,合并后光线传媒获得华友控股42%的股权,光线传媒的创始人王长田则成为华友控股的第一大股东,华友控股改名为光线华友传媒娱乐集团。同时,双方约定,两年内如果新公司业绩上升,股价上涨,将向光线传媒股东发行更多的新股,直到股价达到每股8.50美元为止。按照协定,届时光线传媒可通过购买新股最高获得华友控股65%的股权。

  从公布的合并方案看,光线传媒与华友控股的合并属于股票+股票期权的并购方式。从新公司向光线传媒原有股东以不高于每股8.50美元的定向增发方案看,这两家公司的合并具有明显的期权激励特征,即如果新的领导层无法使得公司股价达到约定的价格,或新公司的业绩难以实现增长,那么光线传媒的原股东将无法实现期权式激励。

  在企业的并购活动中,并购方最大的风险是源于与对手的信息不对称性而造成的财务陷阱、投资风险和难以预见的后期成本。因此,在并购中引入策略来消除这种信息不对称风险尤为重要,对赌协议就是针对此风险的一种重要策略。

  典型的对赌协议是并购方和向被并购方提供具有明显诱惑力的博弈筹码,以此激励被并购方的管理层勤勉职守,实现并购方所设定的目标,以此实现并购方利益最大化;同时,根据对称性原则,被并购方也必须拿出对等的博弈筹码,充当对既设目标失败损失的弥补。显然,对赌协议既具有激励性又具有强约束性。

  光线传媒与华友控股的合并方案中约定,两年内如果新公司业绩上升,股价上涨,将向光线传媒股东发行更多的新股,直到股价达到每股8.50美元为止,届时光线传媒可通过购买新股最高获得华友控股65%的股权。这个协议本质上是一个复杂的看涨期权(call option),标的物为数量不超过增发后总股本65%的华友控股股权与目前光线传媒已获得的42%的股权之差,执行价的上限是8.50美元,执行条件是新公司业绩上升,股价上涨。

  与对赌协议不同,在并购中引入期权最突出的特征是较强的业绩激励性,而对新公司管理层的约束设置要比对赌协议弱一些。期权的激励筹码是公司对光线传媒原股东的定向增发权利,如果新公司管理层业绩达不到行权标准,将失去该期权。

  在并购中引入期权,实际上有效地把并购与新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激励共容机制有效地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期权刺激新公司管理层勤勉职守,最大化新公司业绩和股东利益。另一方面,有效的期权激励手段能够降低新公司的委托代理成本和财务重组成本。


(责任编辑:王霰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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