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公司总裁金志国:呼吁信用立法

2008年03月11日00:38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吴立云

  “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增强信用观念和信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投资环境,必须制定一部有关信用的管理法并使之成为信用管理的‘母法’!”这是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啤酒(600600行情,股吧)公司总裁金志国在本次全国两会期间强烈的呼吁。

  金志国所提的“母法”是指他所倡导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管理法》。据悉,他已经向两会递交了一份提案,呼吁全国人大加快建立这一法律。

  对此,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总裁邵晓峰也表示,信用立法已经迫在眉睫,尤其在网络支付领域,支付宝希望与有关部门携手,共同推进这一立法进程,进一步打造互联网领域的诚信环境。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此前指出,中国市场经济的改革已经二十多年了,但现代市场经济所必备的国民信用体系并没有建立起来。也正因为缺少信用体系的约束与惩罚,近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失信行为越来越广泛,情节越来越恶劣,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的效率。

  金志国也认为,由于我国信用体系的发育程度低,使得信用秩序十分混乱,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忽视甚至践踏社会信用的现象较为普遍。

  为此,金志国在提案中做了几点建议,除了强化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建设之外,还要构建系统化的社会信用体系,包括信贷信用体系、纳税信用体系、合同履约信用体系和产品质量信用体系等。更重要的是通过发展信用中介组织,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包括积极开展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建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库,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发布、咨询、查询的社会化。建立统一格式和标准的个人“信用身份证”,记录终身信用行为等。

  对此,邵晓峰认为,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中国是以借记卡为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刚起步的社会,因此诸如支付宝在内的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除了要满足用户支付的需要,还要扮演着信用中介的角色。因此,在信用立法缺失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经承担起了建立信用体系的任务。

  比如支付宝已经通过几年的时间建立起了一套对会员和大量用户交易状况和信用记录的忠实记录数据库。以此为重要依据,“信任标签”可对交易方进行相对公正的资质认定,以有效提高交易效率,降低后续交易过程带来的问题和损失。并且,企业在支付宝的交易记录将影响到企业能否获得银行的融资贷款,淘宝卖家的差评多少直接决定其卖出商品的数量。

  此外,针对金志国所建议的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道德等多种手段,提高失信成本方面,邵晓峰也表示,支付宝在这方面也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前不久,上海某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通过支付宝协助成功冻结了一家网上服装销售公司在支付宝内的50多万元。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表示,今后维权者也可以利用此途径打击各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今后网上售假者的成本将有所提高。

  所有的这些工作在有关法律专家看来,都为信用立法做了前期准备工作。

  2007年3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旨在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诚信的社会环境已经不光是一种道德诉求,而是关乎人民的健康、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兴衰。”

  金志国在他的提案中也表示:“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使没有诚信的人和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治,影响了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和国家在国际上的声望。”

(责任编辑:李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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