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大卫生”部
作者:林菁 黄海昀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同时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并相应对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进行整合。调整食品药品管理职能,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等。
关注落实基本医疗服务
此次“大卫生”调整最大的特点就是药监局与卫生部由“分”再次走向“合”。作为中国医药流通领域诸多变革的亲历者,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昨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这一调整是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管理体制转变的体现。他说,改革的好坏,关键是能否有利于推动我国医药卫生体制的发展,落实人人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也就是如何落实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四个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地医药服务。
国家药监局培训中心客座专家、深圳市金活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李丛选表示,医药本质是不可分的,两部门合并以后应该利大于敝,管理应更好协调,政令会更畅通。比如,药厂的药品报批,要做三期临床,原来先要通过医疗部门,批准又是在药监局,这当中就有很多协调工作,合成一个部后,可能审批环节会少些,速度会快些。
至于普通市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他们最关心的是药品安全和医药费用的下降问题。市民林先生说:“近两年假药事件不断,老百姓买药用药时都会有阴影。两部门合并后,希望药品安全能下力抓好,让老百姓放心。”市民张小姐则表示:“事都是人做的,关键是责权到位,惩治到位,就能搞好,分开和合并都没关系”。
药监局局长邵明立在列席人大开幕式时则称,医药合并的“大卫生部”制改革,将更有利于药品在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安全保障,有利于医疗卫生改革。
简化机构 加强职能
市十二人民医院院长古立诚:
卫生部门以前也有一个类似“药物监督”的部门,专门管理药品安全,后来又把药品管理的功能分化出去。现在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纳入卫生部来管理,简化机构,也加强了卫生部门的职能。其实,卫生局行政部门,如卫生监督部门一直对食品安全有管理执法行为,各地可以按照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药”“食”合并后会否仍各自为政?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某资深医务人员:
“大部制”提到食品和药品归为一个部门管的出发点是好的。中医有句话叫做“药食同源”,就是说药品和食品其实是分不开的,只是药品监督相对严格,而食品相对轻松。由于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因此这种归类等于把食品纳入与药品同样严格管理程序。打个比方,处于药品和食品中间的保健品,不少商家为了逃避审批和监管,便将之列入食品的范围内。
从表面上看,将食品药品归入卫生局管理,有利于减少食品安全隐患,但是同时也存在可能预测到的问题:卫生部门里面的各个职能部门还是各自为政,可能无法产生当初预想的效果。其实这也是无法避免的问题,比如审批青霉素和审批黄豆当然是两个不同的程序,这样食品和药品在实际运作上不得不分开管理,原来存在的问题合并后可能照样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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