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法治蓝皮书:死刑核准程序仍需完善

2008年03月13日08:51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胡剑龙

  本报讯  昨日,由社科院法学所编撰的2008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指出,中国死刑核准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当务之急,是应尽可能在现行法律框架之内,兼顾公平与效率,对死刑核准程序加以完善。

  “在当前法律框架和司法体制下,无论从法律依据,抑或从合理性与可行性的角度审视,检察机关均不宜介入司法程序。”会上一位专家表示。

  蓝皮书称,制定完善的证据制度、执行严格的证据标准,对于防止冤杀、错杀亦具重要意义。而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在被告人无力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情况下,由国家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给予适当补偿,亦对严格控制死刑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特别意义。

  另外,记者还获悉,2008年全国人大将通过《食品安全法》,诸如此类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更多社会法律将会陆续公布,特别是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卫生制度等领域的立法工作将会加速。“向社会立法倾斜是2007年国家立法的突出特点,今年这一思路将会继续延续。”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说。

(责任编辑:管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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