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安排: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
2008年03月14日13:59
来源: 北京日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谢晓茵)
热点
商讯
相关新闻/评论
进入清明节吧
- 03/14 13:52北京发布0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4月4日至6日放假
- 03/14 07:55200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 03/13 16:15民政部副部长就如何做好2008年清明节工作答问
- 03/13 12:26首届全国清明节四月上旬将在山西举办
- 03/09 08:27为首个清明节假写提案
- 03/07 11:05民政部在京举办清明节应急预案和处置专题研修班(图)
看过此页的网友也看过了
热门推荐
|
热点新闻
|
热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