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虫QQ作者昨被判三年
2008年03月21日13:38
来源: 重庆商报
作者:敖祥菲
作者:敖祥菲本报讯 20日下午,近期网民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陈寿福当场表示将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上诉,腾讯方面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
根据深圳南山区法院判决书,法院认定了检察院提供的全部证据,判定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同时法院将对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人民币1172822元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王霰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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