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银投资证券关于对不合格账户的公告
关于对不合格账户实施中止交易、另库存放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确保您资产的安全,我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及深沪交易所《关于加强账户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再次就不合格账户规范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已于2007年7月24日发布《中投证券账户清理公告》、2007年9月11日发布《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实施银证同客户批量转换位第三方存管客户的公告》、以及2008年1月21日发布《关于对不合格账户增加限制措施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多次要求不合格账户本人持身份证件、上海证券账户卡、深圳证券账户卡以及其他账户规范所需材料,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账户规范手续,但目前仍剩余少量不合格账户投资者尚未办理规范手续。
二、为进一步推动账户清理速度,加快账户清理的进度,自2008年4月12日起,我公司将在原限制措施的基础上,对不合格账户全面实施中止交易,包括:限制买入证券、限制卖出证券、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限制转款等交易行为。
三、2008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证券交易所将对未按期规范的剩余不合格A股账户在我公司名下所有席位上作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处理。
四、2008年7月31日之前,不合格账户本人可持有效证件直接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五、自2008年8月1日起,不合格账户本人若确认账户资产或申请使用账户,需取得我公司审核意见并报当地证券监督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持书面申请材料亲自前往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六、我公司将尽力通过各种渠道向投资者传达本公告内容,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渠道查询本人所使用账户的状态。因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账户规范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理解并予以支持、配合,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竭诚为您服务,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有关账户规范的详情请咨询开户营业部或登陆我公司网站:www.cjis.cn。
中投证券客户服务中心: 4006-008-008。
特此公告。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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