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地产延长回归A股有效期

2008年04月14日11:11  来源: 世华财讯  
  世华财讯富力地产宣布,延长股东批准建议A股发行之有效期间至特别决议通过后的12个月届满之日,原因是有关A股发行之申请仍在进行中;该公司获股东批准发行不超过4.5亿股A股。

  富力地产(02777)4月14日发布公告称,延长股东批准建议A股发行之有效期间至特别决议通过后的12个月届满之日;公司表示,有关回归A股一事,已于2007年4月发布通告,直至6月临时股东大会及特别股东大会批准该建议。

  但由于临时股东大会及特别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的有效期为1年,也就是到2008年6月18日届满,因此富力地产董事会表示将在5月举行的股东大会上提出延长股东批准有效期的提案。

  2007年4月,富力地产就公告披露,准备发行不超过4.5亿股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所得则将用于物业发展及其它用途。

  富力地产还发布了2007年年报,公司2007年其营业额同比增长45%至147.72亿元人民币;纯利从21.45亿元人民币增长148%至53.15亿元人民币。

  富力地产表示,2007年公司竣工的销售型物业面积与计划大致相符,达154万平方米;来自物业销售的营业额也从同比增长43%至144.6亿元人民币;年内售出的物业面积同比增长37%至140.6万平方米;整体每平方米平均售价同比增长4.3%至10287元人民币。

  (李姝婵 编辑)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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