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集团董事长被控三宗罪 三星丑闻震惊韩国

2008年04月18日04:58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朱周良


  在前总统卢武铉亲自签发调查令后的第五个月,围绕韩国最大企业集团三星集团的丑闻调查终于在昨天有了初步结果。

  负责调查三星丑闻的韩国特检组17日以涉嫌渎职、逃税以及违反证券法等三项罪名起诉三星集团董事长、韩国首富李健熙。当局还对另外9名涉案人员进行了不拘留起诉。特检组表示,当天起诉的犯罪事实,无论是渎职还是逃税金额都是天文数字,都难免将被判重刑。


三星集团董事长被控三宗罪

  分析人士认为,作为许多韩国投资人心目中的国家“形象代言”,三星集团近期卷入的一系列丑闻以及董事长被正式起诉,可能对该集团今后的发展前景乃至整体资本市场的稳定带来较大冲击。不过,也有观点认为,此次调查结果的初步出台也算是利空出尽,三星也有望借此机会大力整改,重塑其作为韩国顶尖跨国企业的形象。

  可能被判重刑

  当地时间昨天下午2时,负责三星案调查的特检组在首尔的汉南洞特检办公室六楼召开记者会,公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三星秘密资金疑案调查结果》。

  根据韩联社的报道,针对李健熙的起诉主要涉及三方面:渎职、逃税以及违反证券法。对于此前三星集团前律师披露三星内部高管涉嫌非法行贿政府官员,特检组以未发现疑点为由结束了该项调查。

  在渎职方面,特检组共起诉了李健熙和三星战略企划室长李鹤洙等4人,主要与李健熙将集团领导结构中最重要的“爱宝乐园”经营权转让给其儿子李在镕一事有关。

  特检组认为,李健熙及负责管理其匿名财产的李鹤洙等人涉嫌默许“低价发行爱宝乐园可转换债券事件”,并要求集团秘书室指示子公司发行和购买债券,造成至少969亿韩元的损失。

  而逃税的指控主要针对所谓的“秘密资金”。特检组表示,上述4人还涉嫌私设包括三星生命2.3万亿韩元等在内的4.5万亿韩元的秘密资金,利用1199个匿名账户,对买卖子公司股票获得的5643亿韩元差价,逃税1128亿韩元。

  此外,李健熙还涉嫌没有向证券监督部门报告股份持有变动情况而违反《证券交易法》。


(责任编辑:丁勇)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财富速递] [RSS]

我来说两句
谁在说
用户名: 密码:   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热点
推荐
商讯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
热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