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高耗能产业盲目投资凸显行政无力
作者:邱林针对部分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的情况,2007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在政策性因素作用下,部分高耗能行业的投资增长一度回落。但根据国家统计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各行业城镇投资情况”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目前部分高耗能行业的投资增长再次出现了反弹。
由于地方政府只是着眼于当地经济的发展,而缺乏统筹全局的能力,造成了近两年来我国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发展。可以说,高耗能产业盲目投资已成为当前节能减排的最大症结。虽然当前提出转变政绩考核方式,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行为模式的转变不能估计过高过快。利益驱动的地方政府加快高能耗项目上马依然严重。在一些地方领导心目中,确保经济增长数量是硬任务,关系到自己的声望和前程,节能减排则是软任务,完成差一些不要紧。
正是在这种意识主导下,节能减排在一些地方成了自欺欺人的宣传口号。现在地方官员从上到下都被绑在一辆战车上,发展是第一要务。例如由于国内铝、铁等产品市场和价格看好,为高耗能行业的盲目投资提供了有利的先天条件,很多地方官员正是看中铝、铁等高耗能产业的巨额利润才纷纷上马这些项目。
如果这种趋势不加以遏制,势必对全国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要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盲目投资,如果只是针对某些地方或企业,显然是治标,而不是治本之策,治本之策是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彻底打破以GDP论英雄的既定方针,让政府官员承担高耗能产业项目的法律责任,并对高耗能产业项目要实行责任追究制。
此外,还需应用税收政策压缩高耗能行业的利润空间,加大税收政策对高耗能行业盲目投资的精确“打击”力度。即继续大幅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并将计税方式由“从量计征”转变为“从价计征”,从而在税收上遏制高耗能企业的超额收益。同时,继续大幅提高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资源补偿费标准。矿产资源属全体国民所有,而采矿所获高额利润全部归采矿企业所有是不合理的,特别是在当前许多地方把探矿权、采矿权卖给私营矿主的情况下,问题更为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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