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技改将设专项资金

2008年05月09日11:41  来源: 世华财讯  
  世华财讯福建省将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福建省工业技改要求的项目予以补助。

  综合媒体5月9日报道,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福建省将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福建省工业技改要求的项目,将予以补助。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投资补助方式,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专项资金申报由项目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县属企业由县人民政府、市区属企业由设区市经贸部门、省属企业由省控股(集团)公司对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审核后,报送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

  (徐艳萍 编辑)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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