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等承诺抗震救灾过渡安置房用原料不涨价

2008年06月03日16:14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原材料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8〕164号,下称《紧急通知》)精神,上海市发改委立即深入主要生产企业,进行了宣传、督导工作。宝钢集团郑重承诺,其所生产的用于抗震救灾的彩涂钢板等产品价格一律维持5月11日震前水平,保证不涨价。从2008年5月11日至今,宝钢集团已累计接订上海市政府委托上海建工(600170行情,股吧)集团订购的彩涂钢板3万吨,重庆市政府委托三峰钢结构公司订购的彩涂钢板0.3万吨,出厂价均与5月11日相同,没有任何涨价,对后续接订的抗震救灾用彩涂钢板也将实行同样价格政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也承诺,对供货给可发性聚苯乙烯工厂直接用于灾区过渡安置房生产的苯乙烯材料,其价格一律维持在5月11日前价格水平,并确保稳定供应,其它涉及直接用于抗震救灾物资生产的产品也按此原则执行。

  此外,继山东、陕西、河北、辽宁、吉林、天津、上海、江苏、湖北等9省市出台价格监管措施后,安徽、福建、广西、广东、北京等省市物价部门也纷纷转发《紧急通知》并采取措施,加强对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原材料价格的监管。截止目前,全国已有半数省份对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原材料价格进行了临时干预或出台了强化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谢晓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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