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经常以股权投资、新能源投资及地产投资为幌子,提前预付或支出数以亿计的巨额资金,同时有关信息披露多遮遮掩掩,转移资金迹象十分明显
2006年,海虹控股(000503,股吧)先将子公司海虹化纤81%股权以远低于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给了九洲化纤,随后又溢价约2.19亿元从九洲化纤手中收购了与海虹化纤主营业务相近且资不抵债的绍兴兴虹81%股权(详见本刊上期《神秘“非关联方”豪取海虹控股资产》)。
而在预付1.7亿元收购款后,直至今日,绍兴兴虹股权依旧没能过户到海虹控股手中。《证券市场周刊》发现,海虹控股利用相似手法导致公司资金巨额外流的事件近年来已经多次发生,且目前仍在延续。
股权转让是虚 资金外流是实
2002年,海虹控股的预付账款从上年的1.14亿元上升至1.77亿元。海虹控股称,这是为收购河南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建业投资”)60%股权,于2002年12月23日预付收购股权款1.18亿元所致。
建业投资是一家亏损企业,净资产仅0.79亿元,相对应的60%股权账面价值仅有0.48亿元,而海虹控股对其的收购价格却高达1.80亿元。在收购协议签署后,海虹控股迅速将1.18亿元资金以预付款的名义支付给转让方,但如同上述收购绍兴兴虹股权一样,建业投资的股权也迟迟没有过户给海虹控股。
2003年7月2日,海虹控股以建业投资存在延期或无法收回租金的可能作为理由,终止了对建业投资60%的收购。令人意想不到是,仅1天之后,建业投资100%的股权被转让给了华联股份(000882,股吧),而转让价格仅为0.81亿元。
建业投资100%股权的实际转让价格仅有0.81亿元,海虹股份却以1.80亿元的价格收购其60%的股权!从该项股权迟迟不过户的转让过程来看,海虹控股受让股权是虚,而以受让股权作为借口,以预付转让款的形式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是实。
新能源项目掩盖数亿资金外流
收购建业投资股权虽然充满了疑点,但至少海虹控股还进行了及时的公告,而公司此后在所谓的新能源及房地产领域的投资,则是遮遮掩掩,数亿元投资不见任何公告。而与收购建业投资股权如出一辙的是,在资金长期被占后,这些投资最终的结果都是不了了之。
2006年,海虹控股的其他应收款总额从年初时的1.61亿元大幅增至3.02亿元,据公司称,欠款最多的是Ricom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下称“RIHL”)公司,共欠款1.16亿元。RIHL的欠款最早出现在海虹控股的半年报之中,但半年报中并没有解释该款项的来源。
2006年年报中海虹控股称,RIHL所欠的1.16亿元款项,主要系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Sino Power Management Ltd(下称“SPML”)与RIHL签署的借款协议,RIHL向SPML借款14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16亿元,用于对新能源项目投资。
2007年,海虹控股应收RIHL的款项仍高达1.08亿元(数额变化可能因汇率变化所导致),而在年报中海虹控股称,根据2007年3月28日签订的“关于新能源投资借款1480万美元的变更协议”相关条款,公司将于2008年12月31日前向RIHL收回该项借款。
RIHL开始占用海虹控股的时间为2006年上半年,而偿还欠款的时间为2008年底,时间跨度长达两年半之久。这家神秘的RIHL公司究竟是怎样一家公司?为何其投资新能源项目要向海虹控股子公司借款?
对此,无论是在海虹控股公告还是定期报告中,都没有任何详细披露。就这样,超过亿元现金一直被RIHL长期占用。
除上述RIHL外,2006年年报中,海虹控股称公司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与国际资本联合以收购兼并方式在海外投资介入新能源领域,并且已完成目标公司的收购,目标公司为高性能锂电池及电动汽车的国际领先研发机构。
但海虹控股同时又称,由于新能源项目进度未达到公司预期,投入周期及投入额度将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并且公司仅持有不到20%的股份,难以控制项目下一步进度,为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公司决定逐步退出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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