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0月3日专电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近期压缩时限新批准房地产企业预售许可14个项目,新增市场可销售量61万平方米。这是福州市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措施之一。
福州市政府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竣工验收等工作流程,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提高服务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派出90多人次深入房地产企业,使预售许可审批适应开发企业把握销售商机的需要。据介绍,为了激活房地产市场,该单位还在房地产市场相对低迷的情况下帮促知名房地产品牌项目及时上市,增加市场亮点;对标志性重点项目加大扶持,如对世茂公司开发的茶亭超高层项目,通过加班加点工作使公司在三天内签约32户,面积达6368平方米,金额7573万元。
福州市表示,为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合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与消费,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根据规定,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次性申报的,可以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超高层项目(建筑高度100米以上)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建筑形象进度达到一定标准的,可予以发放预售许可证。
另外,福州市还要求,通过政府、银行、企业座谈会等方式,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增加有效的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有效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多种途径保障廉租房建设
福州市近年来大力发展廉租房建设,在日前出台的《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中提出以多种途径保障廉租房建设。
《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并举,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增值收益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直管公房售房款及直管公房拆迁补偿款中安排的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廉租住房来源渠道主要包括: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腾退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普通商品房中按规定配建的廉租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福州市要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开支。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应当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属于低保家庭的,其物业管理费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办法》规定,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保证供应;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应当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和就业的便利。同时,廉租房应当坚持经济、适用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应当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廉租住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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