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赖昌星,这个在厦门一度呼风唤雨的“赖老板”,通过金钱、女色等手段大肆贿赂腐蚀党政、执法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部分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利用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为掩护,在厦门关区苦心经营,构建了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密、手段狡猾的“走私王国”,其走私货物的总金额高达500多亿,偷逃税款超过300亿,厦门海关公职涉案人员160余人,成为迄今国内最大的走私案。
自从赖昌星1999年举家逃往加拿大逃往温哥华以来,他使用各种手法在加拿大打官司、反复上诉、以司法诉讼拖延时间,企图逃避被遣返回中国受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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