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即时评论 (可匿名评论) |
路易·威登(LV)简介 |
路易·威登创立于1854年,现隶属于法国专产高级奢华用品的Moet Hennessy Louis Vuitton集团。创始人是路易·威登本人。
“LV”这一独特图案标志,伴随着丰富的传奇色彩和典雅的设计而成为时尚之经典。100年来,世界经历了很多变化,人们的追求和审美观念也随之而改变,但路易·威登不但声誉卓然,而今保持着无与伦比的魅力。 |
|
|
|
今年4月,浙江省工商执法人员在抽取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店正在销售的3款背提包(货号分别为M32488、M40121、M51154)后,检测报告却显示,这3款送检的背提包中没有“显示身份”的标识皮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背提包》(QB/T1333-2004)中的“外观质量要求”项目,因此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详细] |
6月18日,浙江省工商局正式对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限期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298559元,并处罚款462500元。[详细] |
2006年12月,浙江省工商局对该省市场进口鞋进行抽查。我国国家标准鞋号早在1998年12月起就开始实施,按规定鞋和内包装上必须标有以毫米为单位的现行中国鞋号,而在此次检查中,LV等多个品牌都没有执行此规定。[详细] |
|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明确指出,不仅路易威登,所有国际品牌必须遵守此项标准。LV巴黎总部从一开始就对此事件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我们已经在巴黎专门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就此质量要求研究长期解决办法。”6月18日路易威登中国区总裁施安德在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正式会晤后表示,LV公司将会立即采取措施按照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进行整改。“我们正在尽一切努力使中国大陆所有路易威登专卖店里销售的产品都符合此项标准。”[详细] |
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传讯总监赵晓静赵晓静表示,在5月15日-30日之间购买被抽检认定为不合格的三款背提包的消费者,路易威登中国商业销售有限公司接受其换货或退货的要求。“因为我们是15日接到三款背提包产品不合格的报告的,在此之前没有任何机构对产品缺少主题材料标识提出过异议。在15日之前购买的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详细] |
对于路易威登公司的表态,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徐建明认为LV觉悟比较高,公司的道歉表明其认识态度很端正。“消费者也应适当提高观念,更较真一些”他补充说。相较杭州店,上海LV负责人胡女士对和讯网表示,该门店的销售未受此事影响。 [详细] |
|
 |
“我们所有的皮件都是国外进口的,按照当地标准,并不需要有这么一块标识,所以销售的皮包上并没有配备这块标识。”近日,记者在丽柏广场、中国大酒店等一些高档消费场所看到,PRADA、HERMES、CELINE、DIOR等专柜的一些皮具皮包也同样没有这块皮样,但仍然在店内销售。 [详细] |
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认为,无论是洋品牌,还是我们国内的品牌,无论是所谓的著名的品牌,还是一般的品牌,那么它都必须对消费者有很重要的样品标识,这个是很基本的一个要求,随着国际摩擦越来越频繁,不管是国外的品牌进入中国还是中国的产品出口到国外,大家都应该遵守同样的游戏规则。 [详细] |
最近几年洋品牌被曝光的事件越来越多,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原来我们的普通消费者就认为一个价格高,一个品牌又大,又有强大的宣传广告效应,所以老百姓就误认为洋品牌没有问题的,而随着这种经济全球化,洋品牌的问题逐渐的暴露出来,所以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也不再像原来一样去迷信洋品牌了。”[详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