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首次发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限制跳槽

2009年11月05日04:56 来源:

  本报讯 从即日起,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的行为将得到全民的监督,证监会昨天首次正式发布《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在此前《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的基础上增加“监督”一章。

  该准则规定,工作人员在监管工作中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秉公执法,规范行政行为,不得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工作人员在稽查办案、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中,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定性准确。

  在事后监管方面,该准则规定,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准则行为的,知情人可以向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举报或投诉。证监会有关单位或部门接到举报或者投诉后,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工作人员违反本准则的,由相关单位或者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处理。工作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办理。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昨天表示,根据准则,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和从事期货交易的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准则》的发布形式更加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相关人员的约束力以及社会监督力度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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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敖晓波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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