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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琨
 

  1980年,时为助理工程师的韩琨,担任了上海一社队企业的顾问,救活了濒临倒闭的橡胶厂。为表彰他的贡献,公社和工厂奖励了他1200元。1981年全国掀起打击经济犯罪的高潮,韩琨被以受贿罪公诉,成为“罪人”…[详细][评论]


 

“星期日工程师”被调查
  1981年10月的一天早晨,韩琨刚跨进单位大门,门卫说保卫科找他。“检察院让你从今天起,就到那里上班。”保卫科的人说。
  韩琨回忆,他去长宁区检察院时心情忐忑。他被告知,即日起上班时间去检察院,在检察院交代问题和接受讯问…[详细][评论]

 

遇到了一名好法官

  1981年12月25日,长宁区检察院正式向长宁区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韩琨构成受贿罪。检察院将韩妻领取的2200元也算在韩琨名下,认为他受贿3400元。
  “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名好法官。”事隔多年,韩琨对案件主办法官杜经奉仍念念不忘。杜经奉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是我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官,“文革”期间曾被打成右派…[详细][评论]

 


 

“韩琨事件”引发全国大讨论

  韩琨回忆,收到检察院撤诉的通知后,他以为这事过去了。但到了4月下旬,检察院又找到他,收回了撤诉书,换成《免于起诉决定书》。
  此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光明日报》上海站记者谢军知道了这个事情,写了一篇报道发回北京。1982年12月23日,《光明日报》头版头条报道韩琨事件:《救活工厂有功,接受报酬无罪》…[详细][评论]

 

中央政法委一锤定音:韩琨无罪

  1983年1月21日,中央政法委书记陈丕显主持召开政法委员会会议,专门讨论了“韩琨事件”,并作出六条决定:韩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类似韩琨的人一律释放;公检法机关今后不再受理韩琨这类案子;关于业余应聘接受报酬等政策上的问题,由中央另行研究。
  时任劳动部部长赵守一还就知识分子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问题回答了记者问,明确表示可以领取适当报酬。从此,知识分子从事8小时以外的第二职业成了合法行为…[详细][评论]

 

  【人物简介】

  一九八零年,韩琨作为助理工程师接受当地钱桥橡胶厂聘请,利用星期日的休息时间担任业余技术顾问。其精心研发的新产品,不仅使企业起死回生,还为国家填补了一项技术空白。然而,韩琨接受该企业付予的酬金,被控涉嫌“收受贿赂”,开创了“星期日工程师”之先的有功之臣,一夜间成了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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