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琨事件”引发全国大讨论】
韩琨回忆,收到检察院撤诉的通知后,他以为这事过去了。但到了4月下旬,检察院又找到他,收回了撤诉书,换成《免于起诉决定书》。
此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光明日报》上海站记者谢军知道了这个事情,写了一篇报道发回北京。1982年12月23日,《光明日报》头版头条报道韩琨事件:《救活工厂有功,接受报酬无罪》…[详细][评论]
【中央政法委一锤定音:韩琨无罪】
1983年1月21日,中央政法委书记陈丕显主持召开政法委员会会议,专门讨论了“韩琨事件”,并作出六条决定:韩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类似韩琨的人一律释放;公检法机关今后不再受理韩琨这类案子;关于业余应聘接受报酬等政策上的问题,由中央另行研究。
时任劳动部部长赵守一还就知识分子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问题回答了记者问,明确表示可以领取适当报酬。从此,知识分子从事8小时以外的第二职业成了合法行为…[详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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