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劫持”商业网站流量被罚

2010年04月22日10:22 来源:

  百度昨日宣布,2010年4月1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百度诉青岛联通(600050,股吧)等流量劫持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法院判定青岛联通流量劫持的行为构成对百度的不正当竞争,并对其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金并勒令公开向百度道歉。

  2009年2月,青岛联通互联网用户向百度投诉称,在百度输入关键词搜索后,总要先弹出一个持续近十秒钟左右的广告页面,才能进入相应的百度搜索结果页面。百度公司调查后发现,该广告是由青岛联通与另一家公司合作推出的,其特点为无须安装客户端插件、无法屏蔽、强制弹出,青岛联通甚至发出过“青岛联通用户请忍耐8秒”的文章,要求青岛联通用户忍耐其推出的强制广告弹出业务。

  百度公司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提起了诉讼。业内专家表示,用户流量是所有网站最宝贵的资源,此次的判决结果,将对目前国内日益猖獗的互联网流量劫持行为起到有效的警告。


【作者:李伟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季丽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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