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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观点

本期头条

邱宝昌:中国的消费者维权成本非常高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维权的成本高和低是相对的,维权成本现在高,在有些地方高,有些可能不高。但总体来讲,维权成本、时间成本、费用成本是过高,我觉得应该降低这个成本,便于消费者维权。[详细]
[参与讨论] [专题:201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 [专访刘俊海:应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法]

嘉宾介绍
邱宝昌:著名律师,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

  热议消费维权

邱宝昌:网络维权难成法律盲区 亟需明确法律法规

邱宝昌表示,网络维权是当前面临的维权面临的一大挑战。现实中面临如何保护网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规范他们的各自行为等问题。虽然在现实当中我们有消法,也有很多的法律法规,但具体到网络上如何运用,这些法律显得力不从心。[详细]

邱宝昌:极端维权不可取 必须走法律程序

我认为维权还是应该理性维权、依法维权,过激维权能够理解,但是不同的利益群体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人对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有不同的维权方式,我觉得可以包容这种行为,但必须依据法律的程序来履行权利。[详细]

邱宝昌:投资可能不属于消法条例涉及范围

像投资买股票属不属于消法条例,是不是我们普通的消费维权,按照一般的理解来说,不属于消息调解的范围,它属于投资行为。但是从广义上来讲投资也是一种消费。[详细]

邱宝昌:没有欺诈就不属于宰客

我认为只要没有欺诈价格高低一个怨打一个怨挨,这都不属于宰客。市场价格的波动可以根据供求关系来调整,本身无可厚非。判断宰客的标砖关键是看是否存在欺诈,是否存在黑标,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详细]

邱宝昌:媒体助维权应客观公正不能为吸引眼

我认为媒体不要专门去吸引眼球,应该要客观公正,这种维护也不能够过度,一定要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去维护消费者权益。 [详细]

邱宝昌:维权重在理性和法制

维权遇到困难还是要靠理性和法制,一定是法制框架下,如果人不理性,不依法,靠私权就近,或者靠企业集团行为,从整个社会倡导角度来讲,极端行为绝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详细]

文字实录

和讯网:邱律师您好!您觉得现在中国消费者在维权方面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邱宝昌:主要有法律法规需要完善的地方,也有对经营者不诚信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方面,还有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够的方面,也有消费者想维权但不知如何去维护自身权益,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理性处理所以出现许多极端的事件,例如砸奔驰车等此类事情。还有许多行业的三包服务,承诺而做不到,我们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一些新的领域我们缺少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就像网购,网络购物一方面迅速地发展,网络的发展是当前面临的维权面临的一大挑战。现实中如何保护网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规范他们的各自行为等。虽然在现实当中我们有消法,也有很多的法律法规,但具体到网络上如何运用,这些法律显得力不从心,因为网络不是区域性的是全国性的,甚至是全球性的网络具有隐蔽性,这时候维权就很困难,你说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我们应当如何去运用法律来维护呢,这些使我们当前遇到的一些问题。

和讯网:我们消费者大部分情况下还是属于弱势群体,为什么呢?

邱宝昌:消费者和经营者相比较,在信息上、资金上、能力上都相对弱势,所以就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如果都是平等的,公平的,就不需要单独的,另外的保护。

和讯网:法律在某些行业相对滞后的情况下,作为相关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怎么来处理这个问题?

邱宝昌:大部分情况是有法律,但法律可能需要完善相对滞后,但是律师在处理问题必须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去协商解决,或者是通过申诉、举报、行政手段来调查事情解决问题。

和讯网:还是根据现有的法律?

邱宝昌:对,维护合法权益,不能突破法律的底限,必须要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操作,如果一旦超过这个边界了,往往会带来负面的结果。

和讯网:最近也出来罗永浩砸冰箱,刚才您说的家电行业,砸冰箱维权的行为,这种比较极端的情况容易引起争议,您觉得这种方式可行吗?

邱宝昌:我刚才说的是砸车,砸东西已经屡见不鲜了,我认为维权还是应该理性维权、依法维权,过激维权能够理解,但是不同的利益群体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人对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有不同的维权方式,我觉得可以包容这种行为,但必须依据法律的程序来履行权利。

和讯网:就是说这种行为同时表现了消费者的许多无奈。

邱宝昌:如果从消费者权益来讲,可能表现非理性,但有的情况可能大家解读得不够。

和讯网:您认为还有其它的可能吗?

邱宝昌:见仁见智嘛,从企业角度或其它的角度肯定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解读。

和讯网:消费者也是理性去维权,但得不到商家的一些回应,您觉得像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怎么处理?

邱宝昌:我认为还是要靠法律,如果要突破理性,例如砸东西,除非砸的是自己的财产,或者有瑕疵的财产。如果砸了别人的东西或超过一定就会就刚才问的东西,如果人不理性,不依法,靠私权就近,靠黑社会,或者靠企业集团行为,集团行为能不能达到效果,个别的肯定能达到效果,但从整个社会倡导角度来讲,极端行为绝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和讯网:还是应该理性?

邱宝昌:是理性和法制,一定是法制框架下,有的法律不完善,为什么对有些所谓的过度维权可以去理解不能去指责,因为他可能也这样那样的原因,但是我认为还是应走法律程序,大部分情况下过度维权是需要成本的,有的维权远远超过他的损失,维权可能带来更大的损失。

和讯网:最近三亚宰客的事件您怎么来看?三亚宰客的事情多年来一直被曝光,但始终没有处理好。

邱宝昌:这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是地方的保护主义有的认为是市场行为,习以为常,因为三亚旅游度假具有季节性特征,我认为只要没有欺诈价格高低怨打怨捱,这都不属于宰客。市场价格的波动可以根据供求关系来调整,本身无可厚非,关键是有没有欺诈,没有黑标,或者用价格引诱去消费高价的商品,因为我们国家没有暴利法,它要高要低,只要明码实价不存在欺诈或存在着违法。

和讯网:只要没有误导消费就不算宰客?

邱宝昌:对,不要隐瞒事实或虚构事实,误导消费,欺骗消费,或者提供假冒伪劣的,那就侵害消费者权益,单纯的价格高和低,我认为目前不是法律上予以要归置的。如果讲我们以后有反暴利法,超过一定的利润就属于暴力就违法,但是现在没有,你说他违法但还没有法律依据。

和讯网:媒体在消费者维权方面,您觉得这些年它能起到什么作用?

邱宝昌:我觉得今天的维权,媒体为消费者维权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包括刚才讲的极端维权的方式或过度维权的方式,他也是想通过媒体的报道来引起重视,来改变一些不合理的情况。所以消费者维权的时候媒体对侵权行为的报道是对商家的揭露,对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以及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曝光等起到的作用功不可没,一般是替代不了的。

和讯网:您对媒体在维权报道方面有什么建议吗?

邱宝昌:我认为媒体不要专门去吸引眼球,应该要客观公正,这种维护也不能够过度,一定要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去维护消费者权益。因为社会的公平的,只有消费者弱势所以才谈到保护法,媒体、社会大众、全社会对消费者保护,但如果走上了一个极端,另一面可能也不是法律允许的。所以,媒体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上,打击假冒伪劣,揭露一些违法事件的报道,应该要遵守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要一方面看到打假,一方面看到有它的或者广告,所以媒体要保持客观性、公正性、独立。

和讯网:现在中国的投资者包括股民、基民、老百姓在维权的时候您觉得有哪些困难,如果有怎么解决?

邱宝昌: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不太一样的。一般认为消法是为生活需要购买商品等服务的,像投资买股票属不属于消法条例,是不是我们普通的消费维权,按照一般的理解来说,不属于消息调解的范围,它属于投资行为。但是从广义上来讲投资也是一种消费,这块怎么界定?我个人感觉,消法是要调整的,生活需要属于消法保护,但投资可能不属于消法条例涉及范围。

和讯网:您觉得现在中国消费者维权的成本是否高?

邱宝昌:维权的成本高和低是相对的,维权成本现在高,在有些地方高,有些可能不高。但总体来讲,维权成本、时间成本、费用成本是过高,我觉得应该降低这个成本,便于消费者维权。

和讯网:您有哪些方面的建议?

邱宝昌:我的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代表一定要确实代表消费者维护权益,这样就能够降低成本,还能够更有效地维权。

和讯网:您觉得应该如何改变当前的现状,针对一些问题?

邱宝昌:我认为要靠法律,靠完善法律法规。具体来讲,立法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规,司法要公平公正,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它可以有理有据。当然,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厂家、商家都有义务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和讯网:您有哪些方面的建议?

邱宝昌:我的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代表一定要确实代表消费者维护权益,这样就能够降低成本,还能够更有效地维权。

和讯网:现在一直以来王海打假的现象一直存在,您觉得对这种打假的方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怎么看?

邱宝昌:我不谈他个人的,就谈其它的。只要打假的人行为不违法,他对社会是有益的,因为你卖假,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假货就不存在打假,当然打假还可以采取其它方式,因为它打假不仅仅是损害个人的利益,同时会影响更多的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揭露违法经营者的欺诈等行为,这样对社会是有益的,而如果采用违法的方式或行为去达到某种目的,是不提倡的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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