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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收入窃取了谁的钱袋

灰色收入的四大主要来源
    目前“灰色收入”如何界定,尚无明确定义。一般的,“灰色收入”是介于“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之间的一种隐性经济收入,基本上是通过“制度外”实现的。其最大的特点是非公开性,即以种种手法和“技术外理”逃避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寻租行为 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寻租行为

中国的“灰色收入”多是与公权力嫁接的结果,与公共权力的滥用密切相关,灰色收入的获取者,一定是与公共权力的行使有着某种关联,或者能够左右公共权力向哪方倾斜的既得利益者。例如各地党政官员入股煤矿,这些“股权”多是凭审批权、检查权、资源控制权换来的。[详细]

垄断行业收入垄断行业收入

有调查显示,一些垄断行业企业员工的灰色收入,是工资单上的好几倍。这么多钱从哪儿来?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上下游企业的“利益输送”。一些垄断行业企业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任意将工程项目转包给指定企业。尽管垄断企业员工的收入表面上连连下调,暗地里却仍然肥美。[详细]

土地收益流失土地收益

据悉,土地“招拍挂”与其他方式出让的平均地价相差4-5倍,差价每公顷500多万元。除去其中0.5万公顷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不适用“招拍挂”方式,其余10.1万公顷土地少收5400亿元。这成为房地产开发商暴利和权力相关者灰色收入的来源。[详细]

金融腐败普遍存在金融腐败

据央行研究局的一项调查,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在正常利息之外的额外付费已成为一项“潜规则”。平均而言,企业在每笔贷款正常利息之外的额外付费和为维持与金融机构“良好借贷关系”的费用合计,相当于贷款额的9%。如,2006年全国金融机构贷款22万亿元,额外付费给全国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带来的灰色收入可能高达1万亿元。[详细]

灰色收入开出的“恶之花”
    “灰色收入”具有隐蔽性、多样性、普遍性等一般性特征。正因为其无处不在又往往无形可稽,对于经济层面的“公开”、社会层面的“公平”、心理层面的“公正”等都有诸多负面影响。
灰色收入

影响一:扭曲了国民收入分配体系
    在初次分配领域,灰色收入导致要素配置扭曲,造成低效率并影响未来经济发展。在再分配领域,灰色收入造成国民收入的逆向再分配,把本该用于低收入居民的资金通过非正当途径转移到权力相关者手中,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详细]

影响二:有损于市场经济环境与资源优化配置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而引导,实现资源的充分流动和配置。而灰色收入则通过非市场化手段干扰了市场的正常运行,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比如某些领域的垄断性,不但给企业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运行效率,也对消费者造成的巨大利益损害。 [详细]

影响三:不利社会和谐 滋生负面心理
    根据王小鲁《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报告,中国的灰色收入已经高达5.4万亿元,约占国民总收入的15%。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问题更加凸显,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社会不满情绪逐渐滋生,不和谐现象频频见诸报端。详细]

灰色收入者的遁形术如何破解
    目前,“灰色收入”已经渗透到了社会各行各业,通常以多种面貌出现,如好处费、感谢费等名目繁多。一双“肉眼”可能无能为力,更多的还要依仗制度上的法器,才能使其现形。
灰色收入法律上要有明确的界定,突出透明性。

只有合法与非法之分,不存在什么“灰色”、“黄色”。当其支出超出其正当的收入时,一定要有监督机关真正的介入。应该让那些有受贿之嫌的官员拿出证明自己收入“合法”的证据,而不应该让监督机关去找证明其“非法”的证据。[详细]

灰色收入运用科学的财税制度压缩投机空间

“灰色收入”的背后必定是灰色经济,也叫地下经济或者影子经济。而在现实中,地下经济基本上既不受国家监管也不纳税,且是故意偷逃税,不是避税。在剥离了腐败行为导致的“灰色收入”之后,“灰色收入”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正是偷逃税行为导致的无法统计的未纳税收入。[详细]

多方共同树立继承人权威他山之玉:可参照香港廉政公署,强化政治制度改革。

 香港在上世纪70年代廉政公署成立之前,不仅警司、警督、港府成员贪污腐败,就连香港的货运司机都要收很高的小费,但廉政公署成立之后,情况全然改变。可见,要从根本上解决灰色收入的问题,还是要从政治体制上下工夫。[详细]

多方共同树立继承人权威他山之玉2:可借鉴国外的管理制度,如美国严格收入申报制。

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以明晰的产权为基础的各种市场法规几乎可以覆盖所有市场交易行为。在当代西方国家中个人所取得的收入,要么合法,要么非法,所谓“灰色收入”的生存空间很小。[详细]

灰色收入未来猜想
    腐败与垄断是灰色收入的两大温床,严重制约经济健康发展与影响社会稳定,从长远来看,尤其是在十八大坚定市场经济路线和反腐决心的背景下,灰色收入的空间也会越来越窄。然而,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下,要彻底杜绝,恐怕也不容易。
灰色收入猜想一:垄断成“惊弓之鸟”

服务差、收费高,却非但没有被淘汰,反而不正常生长,这正是典型的“垄断病”。专家也表示垄断扼杀经济效率,削弱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当前,中国的出口红利、外贸红利、成本红利、人口红利等都在逐渐弱化,正处于一个向制度红利过渡的关键时期,如果破除垄断,推进市场化进程,便可释放出巨大的制度红利。可以说,破除垄断成为释放经济活力的“资源”,等待挖掘。[详细]

灰色收入猜想二:腐败变“杯中蛇影”

十八大后掀起的反腐风,让众多贪腐者不寒而栗。腐败确有降低公共福利、增加财政赤字、削弱投资效力、扭曲激励机制等负面影响。在经济正处于保持稳步增长与推进增长方式转型的关键阶段,反腐可能就是祭出的一面旗。 [详细]

灰色收入猜想三:灰色收入的颜色漂白之路

 灰色收入的“颜色”分辨界限本来就不是很明晰,况且在人情往来中,已经渗透在社会各行各业,灰色收入也可能借助这种合理的往来,日常化、合法化,而一旦从人人共愤的“独享者”化身日常的“无声者”,可能就完成了它的暗度陈仓的目的。[详细]

关于灰色收入的编外话

灰色收入实质上是额外、破格获取,虽是以权力、资源等换得,但毕竟不同于市场要素交换的合法所得。此外,灰色收入还具有投机性,甚至可以说是对国家财物的窃取,与强盗并无太大区别。正因为投机,才会有雁过拔毛、“三年清知府 十万雪花银”的贪婪。不过是不是也可以说,这种急不可待的冲动性投机,是不是也是一种怯弱的表现,因为害怕一无所有、害怕公正的竞争、害怕别人的觊觎……于是选择省心的僭越。这就是生存的现世意义和存在的价值意义之间的博弈。选择了生存的轻松感,却失去了存在的厚重感,灰色收入者的得与失岂不是一种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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