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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疑致幼童心肌损害!继权健之后,无限极又陷“神药门”

2019-01-18 10:38:43 国际金融报 

  1月16日,田淑平在今日头条上爆料,在其3岁女儿被诊断为幽门螺杆菌感染后的服药期间,结识了无限极某指导老师樊某(女),并在后者推荐下给孩子每日大量服用8种无限极产品。

  继权健之后,又一家直销公司——无限极陷入舆论漩涡。

  1月16日,认证为“幼童疑因无限极致心肌损害事件当事人”的田淑平在今日头条上爆料,在其3岁女儿被诊断为幽门螺杆菌感染后的服药期间,结识了无限极某指导老师樊某(女),并在后者推荐下给孩子每日大量服用8种无限极产品。

  但是,田淑平女儿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而且还在加重,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因“药物蓄积,滥用药物”导致患有佝偻病、肝损害、心肌损害等病症。

  上述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迅速引来多方关注,无限极瞬间成为社交媒体上的热点话题。

  “后期(病情)会不会加重还不知道,(女儿)身体成长发育会不会受影响也是未知数。”1月17日,田淑平在电话中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感谢之余,称孩子目前状况还算稳定,但后遗症恐怕无法治愈。

  田淑平同时表示,其现在和无限极方面没有沟通协调,而樊某也没有对其回应。

  “能协调就协调,不能协调就走司法途径!”田淑平告诉记者,这是她的下一步打算。

  就上述事件,无限极相关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今日(1月17日)已与对方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协商沟通,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未达成一致。”

  “神药”还是“毒药”

  田淑平的微博名是“田淑平21”,注册于2018年11月20日,目前仅发布了6条微博,全部与《被虚假宣传忽悠吃无限极保健品致害》(下称“微博文章”)有关。

  微博文章显示,早在2017年,田淑平的女儿因早晨口臭问题到西安儿童医院进行检查,被诊断为幽门螺杆菌感染。

  此后,家住陕西商洛市商州区的田淑平认识了商州区兴商街常欣商店(无限极授权店,授权编号:102380)的樊某。樊某告知田淑平“不要给孩子吃医院开的药”,并称“喝无限极的保健品就能治好孩子的幽门螺杆菌感染”。

  《界面》报道称,让田淑平心动的是,樊某表示“她的表姐白血病是无限极救活的”,“她爸的命是无限极救活的”,“她自己的不孕症是吃无限极治好的”。

  此后,田淑平在樊某的指导下给孩子每日服用无限极产品,具体包括:无限极增健口服液、无限极儿童口服液、无限极钙片、无限极益生菌、无限极润和津露、无限极红果清露、无限极源乐餐粉、无限极常欣卫口服液。

  田淑平称,“大多数盒子上没有注明少年儿童不宜食用。”

  根据田淑平的自述,其曾拨打无限极中国总部电话,就用法用量进行咨询,无限极总部人员告知“可以给孩子服用,且加大量不会有任何副作用”。

  不过,在服用到第三个月后,孩子的眼睛出现充血。第四个月,孩子的头发已经枯黄。在孩子病情加重后,田淑平带孩子于商洛、西安、北京等地就医,最终被诊断为:佝偻病、干眼症、眼压高、肝损害、心肌损害,低血糖等。据悉,因为孩子体内药物蓄积,目前还无法通过服药诊治。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田淑平还贴出了医院的门诊病历以及检验报告,一张北京儿童医院生化室的检验报告单显示,“临床印象”一栏标注为肝功能异常。

  田淑平在其发布的文章中称,商洛、西安以及北京的医院看过其给孩子服用的8种无限极保健品,所有的医院明确表示“孩子不能吃保健品,这几种保健品里成分及含量不明”。

  事实上,田淑平在孩子服用产品期间曾心生疑虑。根据其公布的多个截图,因为一直不见效,2017年10月,其曾询问是否要带孩子去医院检查下。但樊某回复“不用查”,称“要相信无限极”。

  在微博文章中,田淑平表示其和无限极进行过沟通,后者表示会给为其解决问题也会给孩子协调诊治,但目前来看,这一事情并未得到处理。

  媒体此前报道,1月16日晚,无限极与田淑平进行了长达数小时的协商,并答应赔偿60万元。

  不过,田淑平向记者表示,自己并未接受这一赔偿。

  “为什么我没有签字?因为在要签字的那一刻,我悲痛欲绝,忍不住痛哭。那时我突然觉得,健康用金钱买不到。”田淑平告诉记者,“这一年(2018年)走来太不容易,为此事投诉了整整一年,至今没有结果。”

  无限极:樊某违规

  总部位于广州的无限极成立于1992年,是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旗下成员,是一家大型港资企业。

  美国直销杂志《直销新闻》(《Direct Selling News》)基于各公司2017年的营收公布了2018年度“DSN年度全球直销100强榜单”(DSN Global 100),安利、雅芳和康宝莱营收位居前三名,无限极则凭借39.2亿美元名列第五。

  无限极官网“产品一览”专栏显示,目前其已研发生产出5大系列、6大品牌共 145 款产品,并已在中国内地设立 30 家分公司、30 家服务中心,拥有超过 7000 家专卖店。

  记者注意到,该6大品牌系列包括健康食品以及护肤品等品类。涉事的无限极增健口服液就在官网显眼位置。

  “1月16日下午四时许,我们关注到了有关媒体对陕西田女士投诉我公司的报道,公司总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小组,连夜派人从广州飞往西安,与陕西分公司负责人一起责成并督促经销商樊某,约见田女士及其委托的第三方见面。”无限极方面表示,2017年12月以来,相关经销商与田女士就补偿额度进行了多次面谈协商,本次与田淑平的沟通从1月17日凌晨持续到早间5:30,因补偿问题有分歧,双方暂时中止了会话。

  “1月17日下午,陕西分公司负责人联系田女士,表示已经联系陕西的权威医院对田女士的女儿进行检查和治疗,但田女士表示拒绝。我们诚恳希望在获得田女士同意后,让其女儿尽早就医,我们愿意先行承担全面身体检查和治疗的费用。”无限极方面如是声称。

  此外,在无限极方面看来,此次陕西涉事经销商樊某严重违反了与公司签订的《经销商协议》条款,公司将督促并责成其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去推进事件解决。待事件妥善解决后,再依照公司相关规则,对当事经销商予以处理。

  屡涉纠纷

  事实上,无限极并非首次卷入风波。

  2018年12月26日,儿科医生大V“医生妈妈欧茜”发文称:“连新生儿也不放过”。配图疑为无限极相关人员的朋友圈信息“宝宝刚出生就可以喝增建口服液了,可以去黄,可以解胎毒,还可以预防感冒引起的肺炎……”

  此外,《国际金融报》翻阅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大量案件后发现,此前无限极已牵涉到多起诉讼。

  (2017)豫17民终1100号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3月,无限极销售人员被告徐某将共同被告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的保健品,推荐给患有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疾病的闻某当月,闻某病情加重,并于当月底后去世。

  法院认为,徐某在推荐产品及指导服用的过程中存在部分夸大产品效果和需要具备一定中医专业知识才能给予的指导意见,但其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具备相应的条件,其行为存在一定过错。被告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作为直销企业对其产品销售人员应当给予培训指导,使其销售人员在推荐销售其产品时能够实事求是介绍产品,其未能对其销售人员严加管理,存在一定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徐某赔偿闻某家人7万元,被告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赔偿闻某家人3万元。

  另一个案件中,无限极公司主体并未受到处罚,但其产品仍然涉及致人死亡的诉讼。

  (2017)渝03民终956号民事判决书显示,王某生前患癫痫病近十年,需长期服用癫痫药物控制病情。2016年5月初,被告赵某向王某家人推荐无限极产品给王某治病。同月,赵某配送了二个月计量的无限极产品至王某家中,以王某身体不好为由,要求加大剂量服用,并建议治疗癫痫病药物应与无限极产品间隔时间服用为宜。5月11日起,王某偶发癫痫病,其后发作越加频繁。王某家人多次电话联系赵某反映该,赵继勇均称系服用无限极产品正常反应。5月18日凌晨,王某病逝。

  最终,法院判决赵某赔偿王某家人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合计6万元。

  根据无限极方面1月17日给到记者的口径,其后续将在全国范围内,认真整改在经销商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相关部门已介入

  事实上,在此前的权健事件爆出后,1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

  《通知》显示,近段时间,一些违法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诱骗消费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即日起,全国范围内要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8天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广东省直销企业约谈告诫会,采用集体约谈的方式,对注册地在广东省内的直销企业和获批广东直销区域许可的直销企业广东分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告诫,规范广东直销行业发展。

  据记者了解,在该会议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广东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部署和进展情况。其中,包括无限极在内的32家与会的直销企业签署了《广东省直销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承诺自觉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严格直销员和经销商管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履行直销企业责任。

  记者注意到,在无限极官网一篇题为《无限极积极拥护主动配合“百日行动”》的文章中,无限极表示,公司正对全国服务网点进行专项巡查,在全国范围开展专卖店规范培训,进行全面“自省自查自纠”。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这一事件难以下定论。田淑平需要证明孩子现在的身体状况和服用无限极产品有直接关系,但相应取证难度较大。”

  此外,史立臣另还表示,现阶段的市场整治主要集中于是否传销以及是否夸大宣传两个方向上。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要证实企业的夸大宣传行为,需要拿到强有力的证据,比如由企业直接发出来的文字性东西。

  史立臣的观点不无道理。

  田淑平此前在微博文章中提及,其曾多次向商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过投诉。1月17日下午,《国际金融报》辗转联系到曾负责受理该事件的相关执法人员。该执法人员回忆称,“大概是从2018年初开始,田淑平投诉樊某的常欣商店《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我们立案侦查之后发现情况属实,便对樊某进行了处罚,并将田淑平在《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期间购买的无限极产品进行调换,并退款1万余元。之后,田淑平再向我们反映樊某销售的无限极产品存在虚假宣传,但我们去该店侦查之后,并没有发现明确证据。最后,田淑平又向我们投诉无限极产品对孩子身体有害,但这个也难定论,协调不成之后,我们建议他们走司法途径。”

  无限极方面向记者表示,目前,其正向陕西省药监局及相关部门汇报情况,联系相关部门对相关产品进行检测鉴定。

  (国际金融报记者 王敏马云飞)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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