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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投入逾5亿元 奖励海绵城市建设

2019-04-24 09:32:18 南方网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崔璨 夏凡 张玮)4月23日,深圳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宣贯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将投入5.14亿元奖励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社会资本对既有设施项目实施海绵化专项改造,最高可获每个项目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此外,为吸引全社会更广泛地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深圳拿出5.14亿元资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奖励。

奖励分为十个类别,其中包括:社会资本新建项目(含拆除重建)配建海绵设施、社会资本既有项目海绵化专项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行业标准或规范编制、优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规划设计、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施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秀监理、海绵城市建设优秀研究成果、海绵城市研究机构(平台)设立,以及PPP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方前期研究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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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曾率先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启了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而如今,土地资源紧约束形势十分严峻的深圳将尝试建立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度,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4月23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首次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保护与使用条例(草案)》(下称“条例”)透露了这一消息。

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审批和招拍挂两种方式取得,但没有明确两种海域使用权取得方式的适用范围。截至目前,深圳鲜有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的海域使用权。

“随着海洋资源的开发需求不断增长,需要更多运用市场手段公开、公平、公正地配置海域使用资源。”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说,《条例》完善了资源配置、产权流转制度:

在一级市场,拟建立申请批准使用海域目录和海域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度。目录内的项目,可以通过申请批准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目录外的项目,有两个以上用海意向人的,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在二级市场则明确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继承的程序和要求,完善海域使用权流转。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认为,此制度设计属于创新之举,但也提出在海域使用权出让、流转等方面,目前国内尚缺乏成熟的经验。“由于海域使用的特殊性和使用主体的有限性,一些在海域使用权取得方面以招拍挂形式开展的市场竞争,很多流于形式,未能体现竞争性,或者竞争不充分,难以保证海域使用权充分实现价值和公平公正地分配、流转。建议市政府制定相关配套办法的条款,以确保制度设计将来能够落到实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黄昌鸿说。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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