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黑恶势力成员结“干亲家” 的副市长,受审

2020-07-09 21:41:26 新京报 

  7月9日,据四川省绵阳中院消息:7月8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自贡市副市长曾明全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检方指控,2006年至2017年,曾明全在担任珙县政府党组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江安县委书记,自贡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先后收受珙县、江安县私营煤矿企业主饶孟源、私营建筑老板、房地产开发商等二十五人所送款物等共计人民币1217.1426万元、美元18万元、价值250万元的股份、价值共计49.8163万元的黄金3块;受上述行贿人员的请托,利用其担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职务便利,在煤矿监管、市政建设项目招标施工、房地产项目开发、民营企业经营、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同时,曾明全在任期间,明知饶拾元是受过刑事处罚、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仍然与饶孟源、饶拾元兄弟俩建立深厚的私人交往关系,互认干亲家,频繁接受饶孟源、饶拾元等人提供的宴请、娱乐,公开与饶孟源、饶拾元的亲密往来,在珙县相关执法部门领导中,蓄意宣告其对饶孟源、饶拾元的关照和重视,致使以饶孟源、饶拾元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多年来未得到查处;同时,曾明全在得知饶拾元涉嫌违法犯罪后,通过向有关执法人员“打招呼”的方式,企图帮助饶拾元逃脱法律制裁。

  检方称,曾明全的包庇、纵容行为在以饶孟源、饶拾元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壮大中,起了重要作用。

  官方履历显示,曾明全1965年10月生,四川仁寿人,大学文化。

  他早期在四川省珙泉煤矿工作,2002年6月任四川省芙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次月就出任宜宾市经贸委副主任。

  2005年,曾明全调任珙县县长,2011年任江安县委书记,2016年任自贡市副市长,至2019年9月被查。

  去年5月,他被“双开”。通报称,曾明全理想信念丧失,思想滑坡蜕变,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大肆收钱敛财。

  通报还特别提出,曾明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为他人违法犯罪行为说情;生活腐化;与黑恶势力团伙幕后成员勾肩搭背,结为“干亲家”,利用职权及其影响力为其站台撑腰、提供便利、打探消息,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助长了黑恶团伙的坐大成势,为黑恶势力违法活动提供了保护。

  此次检方指控,曾明全与饶孟源、饶拾元兄弟俩建立深厚的私人交往关系,互认干亲家。

  宜宾饶拾元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是全国扫黑办首批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

  今年5月2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饶拾元、饶孟源2名组织、领导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九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今年6月28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4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该案即为其中一起,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邓勇介绍相关情况。

  邓勇称,饶拾元等人涉黑案件系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本案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保护伞”22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3人。

  

  曾明全简历

  曾明全,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四川仁寿人,大学文化。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7月至1992年2月,在四川省芙蓉矿务局工作;

  1992年2月至1998年4月,历任四川省珙泉煤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1998年4月至1999年9月,四川省珙泉煤矿、白皎煤矿合并后待岗;

  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历任四川省白皎煤矿副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副矿长;

  2002年6月至2002年7月,任四川省芙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2002年7月至2005年3月,任宜宾市经贸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2005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江安县委书记;

  2016年10月,任自贡市政府副市长;

  2018年9月被查。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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