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再次延期到今年底,大中小微企业均可获得失业保险费的返还,这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保就业成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并提出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
会议指出,今年就业压力依然较大,要继续坚持就业优先,保持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岗、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支持。
在企业减负措施方面,国务院提出要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今年可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第一财经表示,虽然今年社保返还的力度小于去年,但继续执行社保返还对处于恢复阶段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有助于稳就业。
在重点就业群体的扶持方面,常务会议提出,将去年实施的职业培训、技能提升和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及发放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等政策延续至今年底。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
此外,还要促进市场化就业,加大对“双创”的政策支持,推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促进高校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
灵活就业是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张盈华认为,这次常务会议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灵活就业人群的保障政策。
复旦大学全球科创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姚凯对第一财经表示,灵活就业作为新的就业模式,对于疫情下我国经济复苏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目前,灵活就业已经成为普遍使用的主流模式之一。但作为新生事物,该模式还有其自身的缺陷,如平台、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性质如何界定,社会保险的缴纳,平台管理的尺度等一系列问题。
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一是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二是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三是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为灵活就业创造好的环境。
张盈华说,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界定平台的责任,发挥平台、政府还有市场机构这三方的力量,共同为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业态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伤害保障,下一步弥补这部分群体社保短板的改革力度将不断加大。
“会议提出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这对于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来说是一个非常必要的措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还需要具体的细化,现在居民养老是有财政补助的,就业地是否愿意承担这部分人的财政补助,还是一个未知数。”张盈华说。
姚凯表示,常务会议对上述灵活就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出了及时的回应,这些解决方案,不仅是对我国灵活就业模式的充分肯定,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实施和保障措施,将使灵活就业发展得更加健康。当然这些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也需要在实施中进一步优化,不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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