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与美贸易代表戴琦(Katherine Tai)通话,双方认为发展双边贸易非常重要,并就彼此关心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同意继续保持沟通。戴琦在5月5日接受采访时就曾表示,将在近期与中国官员接触,评估中美第一阶段贸易协议的情况,评估结果将影响美国对华征收关税的态度。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下文简称“协议”)于2020年1月15日正式签署,内容包括八个部分: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000061,股吧)贸易,金融服务,宏观经济政策、汇率问题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以及最终条款。中美经贸谈判再度成为焦点之际,本篇报告对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扩大贸易”部分的现阶段进展,进行了量化考察。主要结论包括:
第一,2020年新冠疫情对中国完成进口扩大目标产生了较大拖累。2020年按中国进口统计口径,中国自美进口量完成目标的58%。两年累计进度来看,根据2017年各月进口比例衡量月度所应达到的进口目标,截至2021年4月底已完成目标的62%。扩大自美进口呈现出两个特征:一是,在进口目标完成度上,农产品>制成品>能源品;二是,在完成进口目标的过程中,体现出“清单产品的替代效应”。
第二,“协议”以来,中国在扩大自美进口的过程中体现出以下结构特征。1、“协议”使得中国进口农产品和能源品的比重有效提升,但进口制成品的比重仍处于下行通道。2、自美进口农产品快速增长,但并未明显挤出从其它国家进口的规模。3、2020年疫情对中国制成品进口的影响较大,且制成品自美进口的比例也在下降,这主要是受到航空器等运输设备的拖累。4、2020年我国自美进口能源的比重大幅提升,但进口金额受到油价下行的拖累。
第三,我们认为,今年完成协议规定的两年进口目标难度过高,而积极完成2021年的目标更为可行。不过,航空器领域仍将对协议完成造成较大拖累;原油进口量在去年低油价背景下大幅增长之后,也可能后继乏力。从而制成品和能源品完成进口目标,依然面临比农产品更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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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自美进口的完成情况
“协议”在扩大贸易部分提出了量化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两年内,中国应在2017年基数之上,扩大自美采购和进口制成品、农产品、能源产品和服务不少于2000亿美元”。具体地:1)农产品部分,2020年和2021年分别较基年新增125和195亿美元;2)制成品,两年分别较基年新增329和448亿美元;3)能源品,两年分别较基年新增185和339亿美元;4)服务类产品,两年分别较基年新增128和251亿美元(图表1)。
在考察协议完成情况之前需要指出,中美贸易往来的统计口径分为两种——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中国进口口径”和美国商务部普查局公布的“美国出口口径”。一般情况下,相比于中国口径,美国口径倾向于“高估”进口、“低估”出口,从而美国口径下的贸易逆差比中国口径要更大些(图表2)。一方面,美国在按照最终使用国原则进行统计时,对譬如“美国出口至中国香港、并最终转口至中国内地”的商品,时常难以严格区分最终使用国是中国大陆还是中国香港,导致部分商品被计入向中国香港的出口,从而使得美国统计口径下美国向中国的出口额偏低。但对中国方面来说,中国从美国的进口则更容易准确确定初始来源国。另一方面,中国海关总署统计出口时采用FOB价格(Free on Board,等于货价+境内运费+境内保险费+境内装卸费+出口清关费),统计进口采用CIF价格(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等于货价+境内运费+境内保险费+境内装卸费+港口外运费+港口外保险费+其他费用),CIF>FOB。美国统计出口采用FAS价格(Free Alongside Ship,等于货价+境内运费+境内保险费),统计进口采用CV价格(Customs Value,等于实际支付的价格)。一般情况下,CIF>FAS(差值对应图表3中橙色部分),FOB中美经贸协定中并未明确规定必须使用哪国的统计口径,下文的分析主要以中国进口口径展开。
“协议”中,货物部分(农产品、制成品和能源品)的清单产品进口目标为:两年进口总量较2017年共新增1621亿美元,对应两年进口额达到3805亿美元;2020年和2021年分别实现新增量639和982亿美元,对应两年分别进口1731和2074亿美元。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IIE)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商务部普查局公布的数字,对中美之间清单产品的贸易情况进行了统计,根据PIIE的统计结果,目前中国扩大进口的完成情况为:1)2020年,按中国进口统计口径,中国从美国进口的清单产品总额为999亿美元,目标金额为1731亿美元,完成比例为58%(按美国出口统计口径,上述数字分别为940、1590和59%)。2)2021年(截至4月),按中国进口统计口径,中国从美国进口的清单产品总额为471亿美元,目标金额为645亿美元,完成比例为73%(按美国出口统计口径,上述数字分别为345、574和60%)。3)两年累计进度来看,我们根据2017年各月进口比例衡量月度所应达到的进口目标,则截至2021年4月底,中国自美国进口进度完成目标的62%。可见,2020年新冠疫情对中国完成进口扩大目标产生了较大拖累。
扩大自美进口呈现出两个特征:一是,在进口目标完成度上,农产品>制成品>能源品。截至2021年4月底,农产品进口已完成两年总目标的50.4%,制成品和能源品则分别完成38.9%和23.5%(图表6)。农产品完成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农产品的两年目标新增量仅为2017年自美进口额的1.3倍,完成难度相对较小。而能源品的两年目标新增量达到了2017年的7.7倍,2020年我国已经完成98亿美元的能源品自美进口,达到了2017年的1.44倍。因此,能源品进口完成度低并非扩大进口的速度慢,而是与目标增量较高有关。制成品的完成进展则主要受到疫情拖累。二是,在完成进口目标的过程中,体现出“清单产品的替代效应”。2017年,清单产品在中国自美进口额中占比为71%左右。清单产品公布后,中国增加了清单产品进口的比例,而减少了非清单产品的进口力度,2020年清单产品进口占比增加到74%左右(图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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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自美进口的结构特征
“协议”对清单产品的品类做出了详细列示,主要以4位HS编码为主,部分商品涵盖了6位、8位乃至10位HS编码。接下来我们利用清单产品所在的2位HS编码行业类别(简称为清单行业),进一步分析中国履行扩大进口协议的结构特征。虽然简化后统计口径有所变大,例如,2017年按照细分行业得到的清单产品占比为70.5%,按照2位HS编码计算得到的清单产品占比为80.2%。但过于细分的数据存在时间不连续问题,简化处理也能大体把握协议对中国进口结构的影响。
从HS一级分类来看,中国自美进口占比较高的行业以农产品和高端制造业产品为主,而能源品(除矿物燃料外,还包括矿砂、盐、水泥等)自美进口的比例并不高。2017年我国有170亿美元的植物产品从美国进口(占比27.6%)、有293亿美元的车辆、航空器、船舶及运输设备产品从美国进口(占比27.3%),是依赖美国进口最高的两类产品。此外,我国的化工产品、光学医疗仪器及钟表乐器产品,从美国的进口比例也超过10%,且进口总量较大(图表8)。
“协议”以来,中国在扩大自美进口的过程中体现出以下结构特征:
1、“协议”使得中国进口农产品和能源品的比重有效提升,但进口制成品的比重仍处于下行通道。农产品(指清单规定的农产品所在的HS2行业类别,后同)的进口比重波动最为明显,从2017年的18.7%连续两年下滑至2019年的10.1%(受中美博弈影响),2020年回升至14.2%。能源品2020年自美进口比重达到3.7%,已经超过2017年水平。制成品的自美进口比重同样在2017年之后下降,但2020年并没有回升(图表9)。
2、自美进口农产品快速增长,但并未明显挤出从其它国家进口的规模。我国多次在1号文件中强调优化农产品进口环境的重要性,2019年的1号文件直接指出要“主动扩大农产品进口”。按农产品HS2位码口径[1],我国自美进口农产品增速在2019下半年和2020下半年分别经历了两轮飙升,今年3月同比增速达到190%(图表10)。我们以大豆和谷物为例,分析农产品进口的国别替代性。巴西是我国大豆和棉花进口主要来源地,2020年自美进口大豆对巴西的份额产生了挤出,但目前巴西仍是我国第一大豆进口国,且自巴西进口大豆的比例仍高于2017年(图表11)。2020年自美国进口谷物的增加,挤占了自加拿大进口谷物的比例(由17.9%下降至12.3%),来自另一大谷物生产国乌克兰的进口量也有小幅下降,但从两国进口谷物的规模均有扩大(图表12)。
3、2020年疫情对中国制成品进口的影响较大,且制成品自美进口的比例也在下降。2020年制成品进口总额较2017年增加了11.9%,但是自美进口额较2017年减少了12.5%,自美进口份额下降近2个百分点。其中,“车辆、航空器、船舶及运输设备产品”是中国依赖美国进口最高的品类之一,也是拖累制成品完成比例的主要因素。2020年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类的自美进口比重由2017年的55.3%大幅下降至2020年的28.8%,向下拉动自美制成品进口12.9个百分点,是拖累项中的“绝对主力”(图表13)。这主要与全球疫情爆发下,运输设备需求与供给双双收缩有关。2020年美国“腾出来”的航空器进口份额主要由欧盟补充,2020年我国自欧盟进口航空器的份额由2019年的8.5%增加至14.4%,或主要体现了波音飞机停飞的影响。
4、2020年我国自美进口能源的比重大幅提升,但进口金额受到油价下行的拖累。由于国际油价大幅下跌,2020年我国进口能源品呈现“数量增,金额减”的特点。根据联合国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进口原油、天然气产品分别为5.42亿吨、1.22亿吨,较上年分别增加7.1%、3.4%;但进口原油、天然气产品的金额分别为176亿美元、42亿美元,较上年分别减少26.4%、19.8%。然而,我国从美国进口的原油和天然气数量增幅较大,使得自美进口能源呈现数量和金额“双增”。我国从美国进口能源品(指HS2位码为27的“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等”)的份额从2020年初的0.7%,上升到年末的9.2%,对中东、俄罗斯、拉美等主要产油地的能源品进口均有小幅挤出(图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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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完成2021年目标有可行性
2020年受疫情影响,自美进口扩大金额仅实现目标的58%,2021年若要按时完成目标,需要更加积极地扩大自美国的清单产品进口。按照“协议”要求,2020到2021年底,我国应从美国进口清单产品3805亿美元(2020年1731亿美元、2021年2074亿美元),截至2021年4月底,我国共已实现的清单产品进口量为1470亿美元。年内自美进口可分以下两种情况估计:
情况一:积极完成两年总目标。若按恒定速度增加每月进口,并按时完成两年总目标,则需要每月将清单产品进口增加12%。此时自美进口量的两年复合增速达到65%,单月进口量甚至需超2017年同期3倍才能实现。
情况二:积极完成2021年目标。若按恒定速度增加每月进口,并按时完成2021年的进口目标(从而两年目标完成度达到81%),则需要每月将清单产品进口增加9%。此时全年自美进口额两年复合增速达到45.3%,与2020年四季度时的增速水平差异较为可控(图表17)。如果假设扩大自美进口对非美地区进口不存在挤出,并假设2021年自非美地区进口增速修复至中美经贸摩擦前的5年年均复合增速,那么完成2021年自美进口目标将使中国进口增速升至7.4%,也是一个相对温和的增长(相反,若要完成两年总目标,中国进口增速将升至11.1%)。因此,我们认为完成2021年的目标更为可行。不过,航空器领域仍将对协议完成造成较大拖累;原油进口量在去年低油价背景下大幅增长之后,也可能后继乏力,从而制成品和能源品完成进口目标依然面临比农产品更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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