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亚洲野生象群北迁动态备受关注。根据公开信息,象群在一路经过普洱市墨江县、玉溪市元江县、红河州石屏县、玉溪市峨山县后,进入玉溪市红塔区,给途经地区的民众生活造成困扰及经济损失。
据了解,这群大象造成的部分经济损失将由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兜底”。
云南省野生动物种类在全国排在第一,由此带来高发的野生动物肇事事件,部分家庭因遭受巨大损失而致贫。
1993年以来,云南省对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方式进行了大量探索,包括地方政府直补、中央试点项目经费补偿等。
2010年,针对补偿资金不足和损失调查金额虚高的问题,云南省林业部门决定在全国率先探索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的方式,先后在西双版纳、临沧、普洱、迪庆和保山等地进行试点。
2010年,太保产险云南分公司开发出的全球首款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在西双版纳开展试点以来,2011年,太保产险普洱中心支公司在普洱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近10年累计赔偿金额达1.29亿余元,受益农户达6万余户,其中野生象造成的损失占比高达91%。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其本质归结于公众责任险大类,保险范围为国家及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的民众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按照一定的赔付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保险。
此次北迁的野生象群从进入普洱地区以来,太保产险云南分公司密切与当地政府、林草部门等相关机构对接,通过监测象群活动、设置电子围栏、实地宣传培训、投喂食物等有效举措,努力降低野象在普洱地区肇事的损失。
(作者:李致鸿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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