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行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现与国家标准有效衔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6月24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了新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据介绍,由于北京市养老机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水平均位于全国前列,该版地方标准不仅补充采纳了最新法律法规对养老机构资质审查方面的要求,在基本要求和申请条件方面相比国家标准也更加细致和严格。
具体来看,新标准对申请评定的基本要求更加严格,如养老机构院长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新增对养老机构诚信建设、老年人隐私保护、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垃圾分类处理日常管理制度等要求;强调要符合最新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
与此同时,星际评定申请条件中的相关指标也有所提高,在养老机构服务项目指标要求、机构服务制度和标准建设要求、社工等专业人员配、入住率等方面指标均高于国家标准。“当然,新规也实现了因地制宜适度创新,在申请条件中还适度体现了北京市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智能化等趋势性和前瞻性特点,并修改了原地方标准中有关评定管理和评分规则的相关内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北京市是国内首个为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与划分的省份,开启了全国此项工作的先河。2004年北京率先发布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的地方标准,2014年对标准进行了第一次修订。而此次再度修改的新标准出台后,为北京市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提供更加科学的、可量化的评价指标,进一步提升了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此外,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共有星级养老机构430家,其中五星级9家,四星级35家,三星级46家,二星级283家,一星级5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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