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跌停 昨日收深交所关注函 被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

2021-09-03 11:01:26 和讯网  韩慕

  如果说新能源中哪个分支的个股最强,毫无疑问是上游的锂资源股,而其中最强的当属西藏矿业(000762,股吧),从去年6月底至今,西藏矿业股价涨了10倍不止,比起当年的东方通信(600776,股吧)有过之而无不及。然而今天上午开盘后不到一个小时,西藏矿业便被超过10万手大单封在跌停板上!原因是在连续拉升暴涨后,西藏矿业被深交所盯上。

  深交所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情况及减持计划

  西藏矿业昨晚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指出:2021年8月26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 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的公告》,2021年8月19日、8月31日,你公司两次因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发布《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公告》。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1.请你公司提供上述项目投资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和交 易进程备忘录,并自查相关公告披露前后相关主体是否存在接受采访、调研,是否存在提前向特定对象泄露有关内幕信息、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详细说明内幕信息知情人与相关知情人是否存在敏感 期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2.请你公司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过去一个月对你公司股票的交易情况,以及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你公司股票的计划。如是,请说明详情 并核查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减持的情形。

  3.你公司在8月19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请结合交易进程备忘录说明碳酸锂项目开始筹划的具体时点,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2表述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

  4.你公司称碳酸锂项目成本比国内其他盐湖成本低 20%,比锂矿 提取价格低 50%-70%左右,成本优势明显,按 1/3 可采比计算,资源 潜在价值达 1500 亿元。请说明你公司得出上述结论的依据,是否结 合行业特点、市场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变动等情况对该项目进行详细 评估与测算,是否充分分析项目存在的潜在风险。

  5. 你公司称此次投资新建扎布耶盐湖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系 公司开拓新业务领域,在工艺技术、生产流程、经营管理方面均和原 有项目存在较大差异。盐湖提锂是“一湖一工艺”,全球范围来看尚无一个盐湖投产日即达产日,存在进一步技改的可能。请说明碳酸锂 项目与非公开发行扎布耶二期项目的关系,请结合扎布耶二期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你公司在工艺技术、生产流程、经营管理的储备情况、项目地处高寒地带带来的工程难度等说明碳酸锂项目是否能够按期 建成与达产,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建成与达产的风险,若有,请充分提 示该风险。

  6.你公司称项目用电和蒸汽 100%来自配套“光热联产+光伏”项 目。因此前期规划时需结合盐湖二期、自治区电网规划建设、光热站 上网政策等情况,签署用电和用蒸汽协议,避免因涨价带来产品利润 下降等不利情况。(1)请说明“光热联产+光伏”项目的规划与具体建设情况,是 否存在无法按期建成进而导致碳酸锂项目无法顺利生产的风险,若有, 请充分提示该风险。 (2)请说明签署用电和用蒸汽协议是否存在重大障碍,是否存在 能源价格上涨的风险,若有,请充分提示该风险。 3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9 月 9 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在监管函中提及的扎布耶二期项目为2011年西藏矿业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资所投项目。2011年,西藏矿业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成功募集11.74亿元资金,其中8587.95万元投向扎布耶一期技改工程(已完成),3.39亿元计划投向扎布耶盐湖二期工程,截至目前该项目仅投入3740万元,投资进度约11%。

  西藏矿业解释称,在扎布耶一期技改工程项目完工后,鉴于项目工艺尚需优化,效率尚需提升,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延缓了扎布耶盐湖二期工程投资进度,对现有工艺进行进一步优化。

  一“三无”股东拟减持超千万股股份

  似乎是为验证深交所关注函中的第二问一样,西藏矿业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藏华工贸”)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止公告日,藏华工贸持有本公司股份 12,188,7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10,416,38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00%。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6 个月内完成 2%的减持;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 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西藏矿业在减持公告中表示,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 华工贸”),控股股东为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占股比 例 60%,海口海棠工贸有限公司,占股比例 40%。是公司控 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至于减持原因,首先是藏华工贸多年没有实质性生产经营,仅持有西藏矿业的股票,是“无持续经营能力、无具体业务、无人员”的“三 无公司”,该公司相关事项由原矿业总公司(后资产经营公司)代管。前期因各种历史问题,以及清算可能导致小股东出现亏损、小股东不配合等原因,一直无法实施公司清算。

  其次,2020 年 12 月 30 日,中国宝武重组西藏矿业,国务院 国资委在审核重组时,要求中国宝武高度关注藏华工贸历史 遗留问题,尽快清算注销藏华工贸,法人压减僵尸企业。西藏矿业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和中国宝武集团要求,经过与其小股东反复协商,于 2021年5月17日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藏华工贸清算相关协议。由于该清算方案涉及上市公司合理持股比例及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等经济行为,西藏矿业在签订相关协议后抓紧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于 2021 年 9 月 2 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中国宝武集团批复同意。

  

(责任编辑:孙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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