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必须坚持“限电不拉闸” 严禁拉闸限电

2021-09-29 17:46:04 财联社 

  国家发改委:必须坚持“限电不拉闸” 严禁拉闸限电

  财联社9月29日电,针对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国家发改委表示,科学制定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做到“三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压非保民”,严格保障民生和重要用户用电。必须坚持“用户知情、合同约定”,确保企业对可中断负荷规模、执行条件等充分了解,组织供电企业、用户、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合同或协议。必须坚持“限电不拉闸”,科学安排有序用电,严格落实有序用电,严禁拉闸限电。

  国家发改委回应供暖季能源保供: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

  针对近期能源供需偏紧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负责人29日表示,始终把确保民生用能作为保供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这位负责人说,将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重点从六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二是发挥好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三是进一步做好有序用能工作,四是发挥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五是合理疏导用能成本,六是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全力保障东北能源运行平稳。

  国家发改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增供煤炭

  国家发改委表示,将会同有关方面千方百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一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增供。指导煤炭主产区和重点企业,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安全有效释放先进产能。二是进一步核增和投产优质产能。支持具备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释放先进产能。三是适度增加煤炭进口。支持企业用好国际资源,保持适度进口规模,有效补充国内供应。四是着力提升存煤水平。支持地方和企业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准备一定规模应急储备资源,着力增加电厂存煤。五是重点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在年度中长期合同的基础上,组织产运需企业补签合同,推进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同时加强履约监管,保障发电供热等民生用煤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六是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等违规行为,稳定社会预期。

(责任编辑:邱利 HN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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