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据《哈尔滨日报》报道,哈尔滨市多部门共同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涉及人才购房、土增税、公积金贷款等16条,此举被市场看作是政府层面的全方位救市行为。
具体有多条重磅利好,包括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哈购房施行购房补贴政策,符合条件人才,购首套房最高可获10万元购房补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提高至30年等。
作为常住人口达千万的大城市,哈尔滨16条楼市新政引发关注,《意见》中提到的#大中专以上在哈购首套房可享补贴#也登上热搜,引发网友广泛的讨论。
据证券时报报道,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哈尔滨此次出台的政策有很强的信号意义,预计后续跟进城市会增加。
他进一步指出,当前全国很多城市的楼市矛盾,已经从过热开始转为过冷。而且过冷中也出现了新的风险,即房地产企业的金融风险问题。“哈市积极出台政策进行保障,包括全范围为房企减负、多渠道落实去库存等,符合预期,同时也意味着近期政策风向的变化。不过,应该注意政策微调中的口径和市场反应,依然要坚持在房住不炒的框架下进行。”
全面救市
提振市场信心
此前一天,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从10月8日起,哈市将申请公积金贷款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期数由6个月(含)以上恢复为12个月(含)以上。同时,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调整为借款人(包括主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此举为进一步提升公积金对刚性住房、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作用。
根据《意见》,在确保房屋抵押物价值的前提下,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同时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县(处)级女干部和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施行购房补贴政策,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2万元。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表示,首先,这是政府为提振市场信心采取的真正意义上比较全面的救市行为。
《意见》提出,对于符合条件人才,购首套房最高可获10万元购房补贴,张波表示,这对需求侧的提振也分档,对人才有相应的吸引政策,对提升市场信心有很大作用。
其次,放宽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对置换改善人群有利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可以帮助很多人将手上房子进行置换,同时减轻接盘人的购房压力。
《意见》明确,对年度信用等级为绿牌和蓝牌的开发企业,2022年6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高层达到一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多层达到二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的,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已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返还条件的,应尽快予以返还。
张波指出,从去年上半年开始,有一些对开发商的放松政策,但下半年开始就有所收紧,尤其是资金监管方面。此次政策的放开,对改善开发商的现金流有着促进作用,让开发商在拿地阶段和开发过程中更加从容。
哈尔滨,图片来源:摄图网
花样救市?
效果有待观察
与哈尔滨正式发布“救市政策”不同的是,此前全国多座城市发布了房价“限跌令”,以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
国庆节前夕,河北省张家口市发布“限跌令”,规定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低于备案价格85%进行销售。
此前,已有岳阳、桂林、菏泽、江阴、株洲、唐山等多个城市,针对开发商降价的情况出台了“限跌令”。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为了防止市场过热,今年以来,已经有上海、广州、深圳、东莞、无锡、宁波、成都、西安等11个城市出台了二手房指导价政策,北京市海淀区房地产经纪协会也发布了部分热点小区的二手房指导价。
张波表示,从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看,近几个月房价出现环比下行的城市不断增多,同时房企降负债压力也在不断增大,导致房企在部分城市或区域加快出货节奏,降价促销的现象有所增加,一旦引发降价潮会引发连锁反应,极大影响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同时还会影响到土地市场,对当地经济产生较大影响。
克而瑞研究中心总经理林波表示,限跌可以看作地方政府托市的举措,这是因为很多城市的市场已经进入如果不干预可能出现崩盘的迹象。地方政府的救市手段毕竟有限,一般是购房给点补贴,同时限定在人才层面,在契税增值税上做些减免。
张波表示,由于市场分化,部分城市的市场面临过快降温,甚至是房价快速下行,都不利于楼市整体稳定,因此出台相应政策进行调节确有必要。楼市的稳定,既不能任由房价非理性上涨,也不能出现过快下跌。
不过,林波指出,此次救市对稳定市场会起到一定作用,但对开发商来说吸引力不大。尤其是对于全国化布局的品牌房企,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即便放松土地出让金条件,也不太可能会加大投资力度,实际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附:哈尔滨近期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年度信用等级为绿牌和蓝牌的开发企业,2022年6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高层达到一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多层达到二层工程主体施工形象的,企业可按栋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2022年12月31日前,对于已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满足返还条件的,应尽快予以返还。同时,根据企业信用和项目建设进展实际,监管资金入账金额在扣除5%留存监管资金后仍有余额的,在返还各阶段监管资金的基础上,每阶段提高原来应返额度的20%,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三、为吸引留住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哈购房,施行购房补贴政策,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社保的,以及已自主创业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各类人才,在哈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生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2万元。购房人才的购房情况经人社、教育、住建部门共同认定,购房人出具经网签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市财政将资金拨付资金申请部门负责发放。本项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享受本项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四、对原籍不在当地,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哈的新市民,在哈购置首套商品房时即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万元,购房人出具经网签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市财政将资金拨付资金申请部门负责发放。享受本项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五、自2021年10月1日起,新出让的土地项目(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准),缴纳土地出让起始价的20%作为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六个月内缴齐剩余土地成交价款,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利息。
六、自2021年10月1日起,全市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按1.5%、2%、2.5%执行。
七、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公寓房屋,水、电收费持续执行民用价格标准。
八、在确保房屋抵押物价值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
九、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哈市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十、县(处)级女干部和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龄由55周岁调整为60周岁。
十一、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政策,社保开户即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二、放宽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组合贷款。
十三、健全网上舆情监测机制,统一房地产市场数据信息和发布口径,在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进行发布,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不实信息,依法依规处置房地产信息网络传播乱象,规范信息传播秩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四、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属地主体责任,积极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促销活动。自然资源规划、财政、税务、金融、住建、公积金、不动产等有关部门要大力协同,适时研判房地产市场走势,做好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找准产品定位,提升产品品质,共同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十五、市九区按上述意见执行,各县(市)可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十六、本意见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适时予以调整,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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