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跟外公拍写真被造谣老夫少妻,“73岁富豪娶29岁美女”!姑娘崩溃:追责到底

2021-11-22 07:19:35 每日经济新闻 微信号 

11月19日,一位名叫“飞哥在东莞”的网友,在某平台图文并茂发文:“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万礼金+88万二房公寓+豪车一辆。”

消息在网上快速扩散后,有网友发现,照片系几年前一女生和外公拍的写真被盗用。

11月21日凌晨,名为_Niki君_ 的博主刊出长文,回应被造谣“老夫少妻”一事。

“_Niki君_” 表示,前几年为满足外公的心愿,她于2018年12月29日在小红书发帖晒出自己和外公游玩上海的照片,之后又陆续晒出自己陪外公拍的写真。

但昨日被朋友告知,发现部分图片出现在某网络平台,并被写成了“老夫少妻”的故事:73岁东莞清溪镇企业家豪娶29岁大美女,88W礼金+一套80W二房公寓+豪车一台……

博主表示自己非常崩溃,对其生活已经造成困扰,并已经联系律师要严肃追责,她希望能将当事人行拘,还在收集证据。

11月21日中午,博主又发文表示:关于被造谣,一定刚到底。她表示,今天上午律师告知,她所希望的让造谣者被刑拘/行拘的处理办法都几乎不可能,甚至报警几乎无法立案。

律师告知,过往被造谣受害人(甚至上热搜程度的受害者)的维权费用甚至高达数10w之高,并且维权之路甚至按年计算的时候,这让她一度气哭到失言和崩溃。

博主表示,“最大的崩溃点在于,实在想不通也气不过凭什么我要承受这些!!我只想让造谣者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罚竟然会如此难!如此繁琐!但我依然会选择维权到底。我觉得只有这样才会给热爱造谣的人足够的威慑力。”

网友也纷纷表示:

造谣一张嘴,

辟谣跑断腿!

支持维权!

律师建议:要及时固定侵权证据

据都市快报报道,该营销号目前已改名。记者浏览他的帖子发现,账号经常发布类似博眼球的消息。截至目前,这一账号还未就此事进行回应或道歉。

另据极目新闻报道,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郑晶晶律师此前曾代理过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她认为,如果博主所说属实,“飞哥在东莞”的行为肯定构成民事侵权,从人格权角度,严重侵犯了当事博主的名誉权,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网络侵权诉讼,要求其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向受害人道歉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是否构成诽谤罪,则要看诽谤行为是否能达到情节严重的构罪标准,难度相对会比较大。但受害人可以报警,要求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郑晶晶律师建议,不管是哪种情形,首先要及时固定侵权证据,对互联网平台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司法区块链存证平台等新型方式及时保存证据,为后续维权追责扫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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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娄在霞 HN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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