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通牒,只剩9天!北上广等多地税务部门喊话明星、主播:年底前主动报告纠正涉税问题

2021-12-22 15:49:17 每日经济新闻 微信号 

  今年以来,明星、主播频繁被查出税务问题。

  12月22日,北京市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相继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请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对仍拒不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税务局下达最后通牒:

  明星、主播年底前主动报告纠正涉税问题

  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税务局表示,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社会公众人物,更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

  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持续加强税收服务和监管工作。今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有关通知后,许多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进行了自查补税。

  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务稽查,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

  为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请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对仍拒不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务部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和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今年已有薇娅、雪梨、郑爽等

  多个明星、主播因税务问题被罚

  今年以来,已有多个顶流明星、主播因税务问题被罚。

  12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带货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新华网(603888),记者11月22日从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了解到,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雪梨(左)、林珊珊(右) 图片素材来源:雪梨微博、林珊珊微博

  据央视新闻8月27日报道,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分为两个部分收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上海市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等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等规定,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其中,依法追缴税款7179.03万元,加收滞纳金888.98万元;对改变收入性质偷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计3069.57万元;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处以5倍“顶格”罚款,计1.88亿元。

  税务部门:除薇娅外仍有部分头部主播

  偷漏税未被披露

  头部主播被查只是冰山一角,目前税务监管部门对于直播带货行业的税务情况监管仍在进行中。

  据新京报,税务部门内部人士告诉贝壳财经记者,雪梨虽为直播带货界第一个被披露偷逃税的主播,但薇娅等头部主播也于早前被查,因关联金额大、影响广泛,税务部门派遣专办组进驻谦寻等头部主播所在公司进行办理。

  不仅如此,各方面商讨了公布其余头部主播的恰当时机,具体处罚也不会在同一天公布。

  “如果不公布的话,其他人也会有意见,为什么只说雪梨,毕竟雪梨也不是最大(头部)的”。税务部门内部人士称,雪梨成为直播带货界偷逃税“典型”后,各方对相关头部主播的处罚展开讨论。

  谈到逃税数额,该税务部门人士表示,执法人员一直在查,除薇娅外,还有部分头部主播没有披露,各头部主播一直在补税且越查漏洞越大,具体数据无法透露,但已知“数额惊人,至少几个亿”。

  据中新网,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过程中,税务部门始终秉持着宽严相济的态度,为网络主播们的“自我救赎”打开了一扇窗,在税务总局发布的上述通知中明确指出,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据悉,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

  税务部门此前曾多次强调

  规范文娱领域税收秩序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此前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深化文娱领域税收秩序规范工作,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改,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日常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税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要着力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及相关制作方的税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实施税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要切实规范文娱领域涉税优惠管理,对各类违规设置或者以变通方式实施的税收优惠,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依法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是否应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的核查,既要严格禁止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范围,也要确保相关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应享尽享税收优惠。

  《通知》同时指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其经纪公司、经纪人的税法教育和宣传引导,对相关人员和企业提出的纳税缴费服务需求及合法合理的涉税费诉求,要及时研究解决。对依法诚信纳税的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要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发挥其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切实促进文娱领域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

  编辑|段炼 王嘉琦 易启江

  校对|孙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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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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