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人民日报评论官方微博发表文章《怎样看待围绕“眯眯眼”的争议 | 圆桌会》,文中表示,近日,某品牌产品宣传海报中,模特的“眯眯眼”等元素,备受质疑。不管这家企业是否存在丑化国人的主观故意,这件事本身反映的问题却很真实,就是无论是国内外企业,还是艺术家、电影制作者,所播出的广告、创造的作品,都必须有更成熟的受众意识,既要对受众的认知和审美情趣有所了解,更要尊重受众所处的文化环境和历史情感。毕竟,无论广告还是艺术作品,一旦公之于众,就必然被置于聚光灯下和舆论场中,就必然要接受来自各方的批评和审视。必须周全考虑主流文化、大众审美和受众心态,没有这样的受众意识,轻则闹个笑话,重则适得其反、彻底“翻车”。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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