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信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奚国华的提案将聚焦“如何进一步深化北交所的改革,更好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这一问题。他提出,办好北交所是当前资本市场的重要任务,建议从优化申购模式、引入增量资金、创新交易机制和明确公众公司法律地位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能力。
自2021年11月15日开市,北交所已运行超过100天,上市企业数量达80余家,吸引了480万户投资者入场。但同时,也存在新股发行申购环节有待优化、交易活跃度有待提高、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待提升、公众公司法律地位有待明晰等问题。为此,奚国华提出了四方面建议:
一是优化申购模式,推动全额预交款调整为信用申购。北交所拟上市公司在新股网上发行申购环节要求投资者在申购前全额预缴申购资金,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信用申购相比,北交所的发行申购冻结资金量大、时间长,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特别是在多只股票集中发行期间,会给投资者参与发行认购带来影响,不利于投资者参与新股发行认购工作,网上冻结大量资金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宏观调控效果。
二是创新交易机制,多措并举提高北交所交易活跃度。北交所上市公司具有行业新、阶段早、市值小等特点。从世界各大交易所以往运行的经验教训来看,小市值公司交易流动性相对较差,需要针对性地创新交易制度。此外,北交所目前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类投资者的积极性。北交所股票代码仍沿用原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不方便投资者辨认的同时也影响市场对其上市公司身份的认知。奚国华建议,北交所推出做市交易制度,形成竞价交易与做市交易并存的混合制度体系;通过减税降费等方式,吸引各类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并逐步优化投资主体结构;设置北交所独立的股票代码系统,提升上市公司股票辨识度。
三是引入增量资金,创造条件吸引各类机构投资者。建议加快推出北交所指数基金,鼓励基金管理人发行特色基金产品,并在新发行的特色基金产品中配置一定比例的指数基金或北交所股票;对于投资北交所的各类资管产品给予审批备案的绿色通道,推动扩大产品规模。
四是在《公司法》中引入公众公司概念,明确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的法律地位,并突出二者的差异性,为北交所和新三板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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