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实施的一系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极大地支持和促进了最基本社会经济细胞小微企业的发展,有力地配合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导向,激发了广泛的市场主体的运营活力,对繁荣民生、搞活市场经济以及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同时,相应免税以及低税负措施也促使小微企业极大提升了纳税遵从意愿,某种程度上也拓宽了税基,并未造成财政收入的大幅下滑。为更有效地发挥该优惠政策的威力,我建议将现执行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执行期延期两年,同时提升免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至300万元,并实施季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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