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如何以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三孩政策落地?在广东、安徽、江西等十个代表团审议大会各项报告、法案期间,至少10余名代表就此提出建议: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增加“二孩以上子女抚养费用”项目等。
建议:按家庭征个税、提个税起征点
在相关政策措施的优化提升方面,四川团姜希猛代表建议,完善与生育政策配套的个税扣除政策;江苏团周立成代表建议,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提升生育意愿方面,江西团马志武代表建议,适当扩大政府生育津补贴适用范围,使年收入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的育龄家庭也享受国家有关配套政策;湖南团张灼华代表建议,实行小家庭税收,推动三孩政策落地;安徽团吴永利、丁宏锁、王绍南代表建议,加快完善二孩、三孩优抚奖励政策,政府工作报告第25页“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改为“给予财政资金直接补贴”。
在降低养育成本方面,上海团周燕芳代表建议,加大财税鼓励支持力度,减轻育儿家庭的经济负担;四川团罗良娟代表建议,对生二孩、三孩的公民,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广东团张红伟代表建议,减免生育家庭社保费用,实行差异化个税抵扣及经济补贴政策。
在保障“三孩”家庭的相关权益方面,福建团吴金笔代表说,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增加“二孩以上子女抚养费用”项目,在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政策上进一步向二孩、三孩家庭倾斜;河南团阚全程代表建议,落实育儿假、育儿个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新疆团刘宝增代表建议,加大补贴减免税力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完善三孩生育政策的同时强化二孩生育配套政策,让居民收入增长略高于经济增长;香港团林顺潮代表建议,建立津贴制度,为二胎及二胎以上家庭提供更多生育补贴和税务优惠。
多地出台“三孩”政策配套措施
去年,中央层面持续出台“三孩”有关政策。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7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8月20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成修改,“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
在今年春节前各省份召开的地方“两会”中,“三孩”成为高频词,出现在22个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政策内容主要围绕降低生育成本、降低养育成本、降低教育成本,落实各方面的配套措施。目前,多地进一步明确生育相关假期成本分担机制,提出生育成本要由国家、企业和家庭共同分担。
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和委员就“三孩”政策落地建言献策。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制定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相关假期规定,增加男性带薪陪产假时长;全国人大代表张兆安建议,在限购城市,考虑给予三孩家庭优先购房资格;全国政协委员张俊廷则建议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政策,倡导第三孩免费上幼儿园。这些代表的建议着眼于降低育儿经济成本,提振适龄女性生育信心,为提升“三孩”政策的落地成效积极出谋划策。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实习生 张晓悦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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