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会议决定,一是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二是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也要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三是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设立3个专项,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其中,对新增留抵退税中的地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并向中西部倾斜。会议要求,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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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等
2 民航局:立即全面排查隐患 加强民航安全管理
3月21日接到东方航空(600115)公司客机事故报告后,民航局下发《关于加强航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民航空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全行业加强当前航空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民航局要求,要切实加强民航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举一反三,从飞机保养维修情况、飞行天气情况、人员资质、操作技能、空防安全等方面,立即、全面排查隐患。务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民航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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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立即全面排查隐患 加强民航安全管理
3 中国银保监会要求全力做好东航客机坠毁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此次事故灾难的应急应对,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3月22日银保监会印发通知,要求督促各保险公司及时跟进事故进展,主动排查承保客户信息,在充分尊重客户家属意愿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和时间开展服务工作,兑现保单承诺,并做好客户家属安抚。相关银保监局要加强指导,统筹协调当地保险公司及时跟进服务,确保保险服务可及、方式恰当。责成各保险公司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和材料,优化理赔服务。要提前做好资金调集工作,随时做好赔款及预付赔款的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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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要求全力做好东航客机坠毁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4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公告》提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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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两部门发文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5 国家药监局已批准19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
3月23日,经国家药监局审查,批准2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截至3月23日,国家药监局已批准19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适用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1号)规定的人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相关产品上市后监管,保护患者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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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已批准19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6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临时性纳入医保
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统筹地区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通知》提出,各省级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持续规范和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的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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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7 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6.5个月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指引》提出,打赢审查提质增效攻坚战,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6.5个月,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8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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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
8 客运、城市交通防疫有新规定!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指南》提出,强化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等群体转运闭环管理。针对近期各地疫情频发,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等重点人员转运需求增加的情况,《指南》明确为以上人员提供运输服务的司乘人员应落实规范防护、闭环管理、高频次核酸检测、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等防护措施,按照“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移出闭环后方可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3月22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道路客运及城市交通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本地疫情发展态势,及时暂停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对外道路客运服务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顺风车等的跨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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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防疫指南印发
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道路客运及城市交通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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