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台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缠讼15年多,今日(7日)他举行国际记者会拼翻案,台前法官张渊森律师对此表示,法院审理讲求证据,且必须要在法庭内依法定程序调查后,陈水扁在法庭外讲再多也无法影响审判结果。
台媒报道,陈水扁涉贪相关案件经并案及一、二、三审审理及发回,部分案件已判决,目前仅剩“公务机要费”及洗钱案仍在高等法院更二审(台“最高法院”认为上诉有理,撤销二审法院(‘高等法院’)原判决、发回二审法院审理,简称更审)。不过陈水扁以健康因素申请停止审判,台“高等法院”2016年4月裁定停审至今,其余被告继续审理。“高等法院”4月1日进行更二审程序,陈水扁停审、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请病假,仅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及儿媳黄睿靓等人出庭。
陈水扁7日上午首度为自己“公务机要费案”开记者会,宣称“公务机要费”因公支出大于因公收入,没有不法所得。他公布21项因公支出大于因公收入的金流,包括馈赠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及捐助施明德讲座基金会,以及犒赏前“国安会”咨委林锦昌、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ETtoday新闻云”提到,在21项馈赠支出细项中,还包括赞助美国国会议员竞选经费,以委托美国公关公司进行对美外事工作。
中时新闻网称,律师张渊森解释,依据相关规定,法官须独立审判且依证据法则,通过法庭上的证据力调查,交互诘问等程序,让法官对犯罪证据进行调查,再决定被告是否有罪,但陈水扁停审却在法庭外喊冤为自己辩解,这些辩词都不能作为审判的证据。
针对陈水扁的举动,也有岛内网友称,“在法庭外讲这么多有什么用?”
也有网友认为,“转移焦点,也不能掩盖贪污的事实!”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