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倍增”助硬科技结“金硕果”

2022-05-20 10:53:39 青岛财经日报 

宋佳

昨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详细解读了《青岛市实施“硕果计划”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有关内容。

记者获悉,“硕果计划”制定了四项工作目标,强化制度创新,从科技成果转化供给、需求、服务、保障四个方面入手,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到2024年,力争实现“四个倍增”,即全市输出和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200亿元、专业技术转移人才超过2000名、高校院所本地转化科技成果数量超过2000项、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000家以上。

优化科技成果源头供给

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人员四方面创新主体和成果源头入手。

科教协同激发高校服务地方活力,全国首个对驻地高校从制度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实际贡献等不同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和政策激励,根据评价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综合奖补。

推动研发机构、特别是近些年引进大院大所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通过“订单式”研发,服务企业需求,实现自身发展。根据服务本地实际贡献增量,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

支持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创新联合体,从市场实践中凝练科学问题,布局原创性、共性技术攻关,引领行业发展。根据建设目标绩效,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

在全国首次提出探索项目结余经费(包括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陕西是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可用于成立项目公司、开展转化投资等,预期将极大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活跃度,提高从技术到商品的转化效率。

通过高校院所专利申请前评估、市科技项目立项前技术成熟度评价等创新性举措,提高专利质量,让成果真正“值得转”。

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以产业化项目和示范场景、示范园区、中试平台建设为切入点,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通过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助力企业敢于投入科技成果产业化。对符合青岛市重点产业领域并落地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同时,整合已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承接科技成果转化。

结合区(市)产业布局,通过场景驱动,助力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就地应用。

发挥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主阵地作用,结合园区培育计划,通过园区示范,探索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企业需求随发随评,财政资金随立项随拨付,鼓励高校院所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参与“揭榜”,优先予以支持,逐步打造能实战的青年科学家队伍。

从产业需求出发,支持头部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中试熟化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另外,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探索市场化机制和“先中试、后孵化”等模式,整合存量资源,建设以样品样机、临床验证为重点的中试服务平台,持续服务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实现从技术到产品的无缝衔接。根据平台服务绩效,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将临床试验视同市科研项目,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市场要素集聚

壮大技术转移专业队伍,推动高校院所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职称和岗位、开展相关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培养既懂科技、又懂市场的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

促进专业孵化器建设,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培育生态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优化标杆孵化器管理,引导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形成特色、专业、标杆孵化器梯级队伍,向社会输出高质量创业企业。

强化政府引导基金政策属性,对真正投向项目中试和种子期、初创期的早期基金,让渡全部超额收益,政策力度比肩深圳、国内领先,同时与现有各类基金形成全链条接力支持,为成果转化“如何转”迈出关键第一步。

结合国家和省有关黄河流域、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布局,通过科技创新券等政策工具,支持本地企业跨区域购买研发、检验检测等服务,促进创新资源流动。

依托青岛产权交易所设立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完善技术交易规则和公开交易体系,为高校院所创办“学科性公司”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在操作层面打

通障碍,打消顾虑。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支撑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放共享等方式,以市场化机制建设科技成果信息汇集服务平台,逐步打造覆盖青岛市重点产业的技术图谱服务系统,解决科技成果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科技人员与市场需求脱节或重复研发。另外,将在市民营局已设立的信息服务窗口基础上,增加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咨询内容,提供统一受理、统一回复的“一站式”服务。

分类指导,支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建立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为成果“敢于转”解除后顾之忧。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市级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制定的管理细则可作为审计检查依据。探索在市科学技术奖中增设“科技成果转化卓越贡献奖”,奖励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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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留青最高可享40万“聚青资助”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讯 为进一步集聚博士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发挥博士后青年人才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助力实体经济科研创新,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出台21条新政、六大资助鼓励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

设站资助。该细则明确提出支持各类用人单位在青岛市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新设立并招收首位博士后的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的,给予50万元资助;对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给予20万元资助。每两年组织对博士后站(基地)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优秀的另外给予30万元资助。

生活资助。鼓励优秀博士来青入站(基地)开展博士后研究。对在站(基地)博士后每月发放7000元的基本生活资助,对入选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或获得人才称号的优秀博士后,根据类别再给予每月2000元、6000元的激励生活资助。

聚青资助。为鼓励博士后出站后留青来青创新创业,此次新政明确提出,对于出站(基地)在青就业创业的博士后,给予25万元聚青资助。其中,对享受激励生活资助的博士后和符合同等条件的来青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到35万元;对进入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的博士后,资助标准提高到40万元。

创业资助。新政中还提到,对在青岛通过创业将其相关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落地的博士后,连续三年每年按照其创办企业上年度地方综合贡献与本人在企业占股比例乘积的30%给予资助。

科研资助。对招收1名及以上博士后的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给予5万元科研资助;对招收1名及以上博士后的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2万元科研资助。

项目资助。对博士后承担的创新项目,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按照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排名前20%的资助标准提高到10万元。

“博士后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层次青年人才群体,对于全市振兴发展实体经济具有很强的引领推动和智力支撑作用。此次围绕博士后人才推出的21条新政,更加注重搭建博士后科研平台、改善博士后科研环境、保障博士后生活水平、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该政策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责任编辑:冀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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