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5日电 据高检网5日消息,近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重咏(副厅级)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高检网截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重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重咏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三湘风纪网2021年12月1日通报,张重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衡阳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张重咏简历
张重咏,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湖南华容人,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8月至1999年8月,历任湖南省华容县粮食局副局长、粮油总公司副经理、经理;1999年9月至2013年11月,历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湖南分公司业务处办事员、经贸公司经理、综合处副处长、仓储管理处处长;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央储备粮湘潭直属库主任;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湖南分公司综合人事处处长;2017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21年7月退休。(简历来源: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湖南省纪委监委)
(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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