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秦燕玲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7月7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过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严格管控资金流向、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等八方面内容,提升信用卡业务惠民便民服务质效,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相较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明示信用卡涉及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不得进行欺诈虚假宣传;对本行信用卡营销人员实行统一资格认定,配发证件并向客户事前出示;必须严格向客户公布投诉渠道,并根据投诉数量配备充足岗位人员等资源;必须严格落实客户数据安全管理,通过本行自营渠道采集客户信息;必须严格规范催收行为,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第三人催收。
针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低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合同中严格履行息费说明义务,以明显方式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并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积极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我们最大的关注点是机构要明确、清晰地告诉消费者,哪些是利息、哪些是手续费,而不是藏着掖着,或者把手续费藏到利息里面”,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称。
信用卡分期业务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
此外,《通知》明确表示,将按照风险可控、稳妥有序原则,推进信用卡行业创新工作,通过试点等方式探索开展线上信用卡业务等创新模式;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超过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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