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董事长郑康豪等五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对公司三大不规范问题负主要责任

2022-08-10 18:00:40 和讯网  陈述一

  8月10日,深圳证监局针对皇庭国际(000056)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以及相关责任方披露了相应行政监管措施。皇庭国际董事长郑康豪等五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对公司三大不规范问题负主要责任

  其中,《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郑康豪、陈小海、刘海波、曹剑、吴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国际或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皇庭国际在公司治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深圳证监局已对皇庭国际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17号)。

  上述决定书显示,郑康豪201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陈小海2010年9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刘海波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曹剑2008年4月至2021年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凯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二条、《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第十五条第一款和《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康豪、陈小海、刘海波、曹剑、吴凯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皇庭国际董事长郑康豪等五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对公司三大不规范问题负主要责任

  (图片来源:深圳证监局)

(责任编辑:黄金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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